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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2017年度)

 

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被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公安局(章)

评审起止时间:2018815日至201812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

(三)年度工作计划 2

二、绩效自评情况 3

(一)绩效自评概述 3

(二)绩效自评结论 3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4

(一)再评价依据 4

(二)再评价对象 4

(三)再评价原则 4

(四)再评价目的 5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5

(六)再评价标准 7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7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7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7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8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8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0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10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12

(一)投入情况分析 12

(二)过程情况分析 12

(三)产出情况分析 13

(四)效果情况分析 14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4

七、建议 15

(一)严格按照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提高预算支付进度 15

(二)尽快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 15

 

子洲县公安局201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的要求,子洲县财政监督检查局于20188月至201812月对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县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2.负责对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对全县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预防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3.负责全县110接处警工作。负责全县治安巡逻防控、维护全县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危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户政、居民身份证及中国公民出入境、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6.负责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7.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经济、企事业组织、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负责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和网络案件的侦查工作。

10.负责县内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恐怖案件的侦查工作。

11.处置较大的突发性、暴力性、群体性事件,维护大型活动公共秩序。

12.负责全县禁毒工作。

13.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14.负责全县的违法犯罪人员的羁押、拘留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子洲县公安局是子洲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有内设机构24个,派出机构11个(派出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94人,实有人数370人。

(三)年度工作计划

1.严厉打击“盗抢骗”、网络电信诈骗、毒品犯罪、环境污染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2.加大反恐怖信息研判,开展跨区域联合侦察,防止重大暴恐案事件发生。

3.严厉打击暴力犯罪,确保现行命案破案率要达到100%。

4.组织开展网上有害信息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5.大力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

6.迎接十九大、全力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7.开展基层基础攻坚年活动,夯实民爆物品、大型活动、坚决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8.开展基层队伍正规化建活动,充实基层所队警力,落实各项奖惩措施落实,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积极性、提升队伍执行力。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子洲县公安局根据《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级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子财发【2018】208号)相关要求,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相关业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共同组成绩效自评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子洲县公安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论

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6.5分,自评等级为“良”。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本单位从总体情况看,履职情况不错,基本能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5.《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

7.《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

8.《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

9.本级财政部门对预决算的编报要求。

(二)再评价对象

再评价对象:子洲县公安局。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子洲县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子洲县公安局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子洲县公安局以后年度的预算提出较好的意见。

3.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再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子洲县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表》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现行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履职情况直接引用了子洲县考核办对各部门年度工作的考核指标;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预算单位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并查看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财务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佐证材料;

5.11月上旬,召开各工作人员、财务专业人员以及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组成共同评价小组,举行绩效再评价会议,形成工作底稿,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 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县公安局,并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长:王润萍

人大代表:李明海   高杰萍

政协委员:崔奋荣     

工作人员:张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子洲县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表》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再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绩效再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安局部门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30个三级指标,其中有23个共性指标,7个个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子洲县公安局在职人员是否控制在编制人数范围内、“三公经费”是否减少等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子洲县公安局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方面的内容。

3.产出:从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的绩效自评的执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指标设置,考核抓维稳、抓打击、抓防控、抓基础和抓队伍5个方面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4.效果:反映部门整体支出达到的效果,包括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本次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80.1分,等级为“良”。具体情况如下:

1.突出中心、凝聚力量,确保了社会政治大局平稳。

一是加强了隐蔽战线斗争。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预警处置工作,共编发上报国保信息73期,新建秘密力量8人。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共查破邪教案件4起,打击处理邪教人员5人。二是加强了网络舆情管控加大利用网络谣言等涉网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强化网上舆情监控和重点网站安全监管。共立涉网刑事案件3起,破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处涉网行政案件10起,处罚违法人员10人;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400条,上报公安部专项有害信息574条,正面舆情引导26136余条。三是加强了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共查破恶意阻工案件24起、扰乱单位秩序案1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5人。

2.抓住重点、铁拳出击,始终坚持禁毒为龙头的严打高压态势。

始终坚持以禁毒为龙头的“2017秦鹰行动”为主线,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打击三整治”冬季会战等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8人,其中逮捕47人、直诉45人,抓获网上逃犯24人;查处行政案件689起,处罚违法人员773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57人、行政拘留252人。始终保持了对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凌厉攻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工作中突出体现了四个严厉和一个强化:严厉打击暴力犯罪、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强化重点区域整治。

3.转变理念、创新机制,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广泛调查研究。在年初召开的工作谋划会上,主要领导明确提出三个一要求,即做好一份年初工作谋划,填好一张辖区治安状况清单,完成好一篇派出所所长形象就是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调研报告。二是做实基础工作。以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人往基层用、钱往基层花、物往基层使,全面推行警力下沉,配齐配强基层派出所警力。三是夯实基层建设。科学规划、顶层设计,投资资金分别在11派出所建成情指研判室、视频监控室、综合办公室、案管室“四室合一综合执法办公室,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深度应用和叠加效应,全面提升了基层公安工作整体水平。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子洲县公安局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其他相关材料及实地评价情况等进行分析, 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30项,完成15项,未全面完成11项,未完成4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子洲县公安局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通过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6.5分,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80.1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指标体系比部门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出二级指标绩效自评情况内容。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评价内容比部门绩效自评多出应收款、应付款、内控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运行、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自评报告报送及公开、自评报告真实性、自评报告完整性、自评程序的规定执行以及抓维稳、抓打击、抓防控、抓基础、抓队伍等三级指标。绩效再评价设计考核抓维稳、抓打击、抓防控、抓基础、抓队伍、社会效益5个三级指标,子洲县公安局自评时设计盗抢骗案件防范、命案侦破、禁毒工作、组织学习、案件质量、安排布置、社会效益7个三级指标。

3.再评价与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子洲县公安局自评得分为86.5分,并对扣分点进行了分析,再评价得分为80.1分,分值差额为6.4分。绩效再评价主要在如下指标中进行了扣分:

一是过程方面通过对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5.8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预算调整率、资金结余、公务卡使用率、直接支付率、“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应收款、应付款、内控制度运行、绩效管理制度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11个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自评未将 “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应收款、应付款、内控制度运行、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等纳入考核。

二是产出方面通过对绩效自评报告和职责履行进行分析,再评价扣2.4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自评数据的真实性、抓队伍2个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自评未将绩效自评报告和抓队伍这两个指标纳入考核。

三是效果方面对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分析,再评价扣1.7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原因为再评价对满意度开展了问卷调查,自评则未开展调查。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分,再评价得分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和“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较好,得满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4分,再评价得分28.2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0.5%)。子洲县公安局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方面尚有不足。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

1.“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得满分。

2.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率为3.3%,扣1分。

3. 资金结余。资金结余量多于上年不得分,直接支付率低于平均支付率,不得分。

4.公务卡使用率。部分应使用公务卡而未使用,扣0.5分。

5.“三公经费”的真实性。公务员车补未纳入“三公经费”,扣0.5分。

二是预算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健全,并成立组织机构,均得满分。

2.应收款和应付款均与上年相等,各扣1分。

3.内控制度运行。内控制度运行不够到位,扣0.5分。

4.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扣1分。

5.决算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三是资产管理方面。

1.管理制度的执行。执行到位,得满分。

2.资产管理安全性。有单独的固定资产账,得满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利用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扣0.3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7分,再评价得分34.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3%),子洲县公安局基本完成了部门年度计划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绩效自评报告方面。

1.及时报送并公开。2018年7月31日公开,得满分。

2.完整性。拟定自评方案,并有指标设计,得满分。

3.评价程序按规定执行。能够按照要求召开自评会议、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得满分。

4.自评报告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二是职责履行方面。

1.抓维稳。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得满分。

2.抓打击。排查吸毒人员、破获毒品刑事案件、强制隔离戒毒,得满分。

3.抓防控。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集中统一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得满分。

4.抓基础。全力推进“四项建设”,积极服务民生,夯实公安根基,得满分。

5.抓队伍。狠抓政治建警、注重从优治警、强化从严治警,扣0.4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 15分,再评价得分13.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基本能够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辖区内无重大安全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扣0.6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部门的平均满意度为95.3分,扣1.1分。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比较低,年底存在资金结存结余现象,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上和内控制度上。

(三)支付方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根据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应使用公务卡消费而未使用;直接支付率比全县平均水平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年度工作目标未全面完成, 公安队伍人员庞大,具备执法资格的人数较少,再加上机制、体制上的“瓶颈”等因素,制约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七、建议

(一)严格按照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提高预算支付进度。

严格按照《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县财政资金支付行为的规定》加强公务卡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直接支付率,严格按照财政部对存量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尽可能地降低资金的结余结存,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尽快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

认真学习《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与本单位实际需求相符合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 建立适合公安工作特点的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资金监督,及时核实往来账款,按规定程序积极消化长期挂账。


附件:子洲县公安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评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