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财政局(章)
被评价单位名称:子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章)
评审起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15日
目 录
子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的要求,子洲县财政局于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对子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制办”)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2)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草案,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人民团体机关等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县级部门与乡(镇)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4)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乡(镇)等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用)和人员调动的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工作。
(6)与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协调机制,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和减少的编制使用管理规定,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7)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指导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全县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并提出承接、取消、调整和保留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对承接、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子洲县编制办属中共子洲县委、子洲县人民政府双重管理的行政机构,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编制人员16人,实有人员13人。
(三)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依据《子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编制办2017年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推进机构编制工作
坚持用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前瞻性研究,落实好县十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有关任务。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发挥权责清单效能,创新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切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县、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任务,推进重点领域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群团机构改革,深化镇级行政体制改革。
(4)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开展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开展重点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优化日常登记管理服务,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
(5)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配置编制资源
切实落实控编减编工作,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6)加强结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子洲县编制办根据《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子财发【2018】208号)相关要求,由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相关业务人员及办公室共同组成自评小组,对各项资料进行整理及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子洲县编制办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7年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二)绩效自评结论
子洲县编制办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9.7分,自评等级为“良”。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产出效果方面能很好的完成任务,基本能得满分,特别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把关。从总体情况看,履职情况不错,基本能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5、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子政办发【2012】106号)。
6、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子洲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子财发【2012】501号)。
7、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子财发【2012】540号)。
8、《子洲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子财发【2018】305号)。
9、本级财政部门对预决算的编报要求。
(二)再评价对象
再评价对象:子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再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再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再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再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再评价目的
组织开展编制办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主要为了:
1、了解编制办所有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编制办以后年度的预算提出较好意见。
3、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
4、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五)再评价方法及工作程序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再评价采用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议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 《子洲县编制办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再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了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履职情况直接引用了子洲县考核办对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3、对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制定部门财政支出整体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绩效再评价
1、组织绩效再评价方案的实施。
2、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业务分工。
3、通过查看预算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查阅子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财务信息,形成初步工作底稿。
4、实地走访被评价部门,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对接,并核实所收集的评价佐证材料。
5、11月上旬,召开由各工作人员,财务专业人员以及邀请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组成共同评价小组,举行绩效再评价会议,形成的工作底稿,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分析总结并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
1、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再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再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撰写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
2、所有工作组人员对撰写的绩效再评价报告初稿进行讨论,形成正式的《子洲县编制办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
3、《子洲县编制办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报告》送编制办,并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六)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政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七)再评价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绩效再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再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组的构成如下:
组 长:高艳丽
人大代表:李明海 高杰萍
政协委员:崔奋荣 张 凤
工作人员:曹 丽 曹浩浩
(八)再评价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子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根据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检查、撰写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18年12月15日前提交绩效再评价报告。
(九)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编办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了28个三级指标,其中23个共性指标,5个个性指标。
1、投入:主要考核编办在职人员是否控制在编制人数范围内、“三公经费”是否减少等内容。
2、过程:主要考核编办在预算执行、管理和资产管理方面的内容。
3、产出:从编办2017年度部门的绩效自评是否按规定执行、主要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考核是否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是否完成好全县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工作;是否做到深化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改革,是否开展年度报告网上评估和“双随机”实地检查;是否扎实推进“放管服”工作有序开展;是否完成对事业单位执行章程及2016年度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5个方面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4、效果:反映部门整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本次再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子洲县编制办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综合得分76.5分,等级为“中”,通过对再评价各项指标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2017年度编制办基本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扎实推进“放管服”工作有序开展。
2、继续推进清单制度建设。
3、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5、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
6、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7、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8、继续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9、强化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通过对编制办提供的年度工作总结、其他相关材料及实地评价情况等进行分析,编制办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28项,完成17项,未全面完成6项,未完成5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编制办从部门概况、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6个方面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同时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6个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对其执行情况与编制预算时提出的2017年度任务及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76.5分,再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分体系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指标体系比部门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多出二级指标绩效自评情况内容。
2.评价内容存在差异
绩效再评价时评价内容比部门绩效自评多出应收款、应付款、内控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运行、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自评报告报送及公开、自评报告真实性、自评报告完整性、自评程序的规定执行等14项三级指标。
3.再评价与自评报告扣分点的差异情况
编制办绩效自评中描述任务基本圆满完成年初预算任务,得分为89.7分,再评价得分为76.5分,分值差额为13.2分。绩效再评价主要在如下指标中进行了扣分:
一是过程方面通过对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进行分析,再评价扣7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结转超过上年度、直接支付率未达平均水平、公务卡使用率较低、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预决算公开数据与账面数据不统一几个方面。
二是产出方面通过对绩效自评情况和职责履行进行分析,再评价扣8分,再评价主要扣分点为自评报告未按规定公开及报送、自评报告公开内容和账务不一致几个方面,自评和再评价扣分差异的原因为自评没有此项指标。
三是效果方面对社会效益和满意度进行分析,再评价扣0.5分,再评价对满意度开展了问卷调查,自评则未开展调查。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分,再评价得分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全面完成任务。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4分,再评价得分29分(占该项满分值的65.91%)。此项评价中共有17项,全面完成10项,未全面完成3项任务,未完成4项,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全面完成项:
编制办在预算调整率、三公经费的真实性、三公经费”控制率、应收款、应付款、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内控制度健全性、内控制度运行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利用方面执行的比较好。
未全面完成项:
1、资金结余:2016年资金结余118123.30元,2017年资金结余65913.01元,资金有结余,但未超过2016年资金结余,扣1分。
2、财务及有关制度健全,但制度中表达不完整有逻辑性错误,可操作性差,扣1分。
3、应付款:与上年相等,扣1分。
未完成项:
1、公务卡很少使用,不得分。
2、直接支付率较低。直接支付为28390元,授权支付为605091元,直接支付率为0.045,全县平均直接支付率水平为0.91,比平均水平低很多,不得分。
3、无绩效管理制度,未建立绩效监控制度,也没有建立结果应用制度,不得分。
4、预决算公开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2分,再评价得分33.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0.95%)。此项评价中共有9项,全面完成5项,未全面完成3项,未完成1项。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全面完成项:
编制办在绩效自评中资料比较完整,能按规定程序评价,并且能够组织评价组人员进行实地取证。在职责履行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行较好,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工作;深化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改革;开展了年度报告网上评估和“双随机”实地检查;对事业单位执行章程情况及2016年度报告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未全面完成项:
1、编制办自评报告于2018年8月8日公开,未能按规定时间公开,扣4分。
2、编制办能够按照编制管理《条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全年公开申报各类招考指标228名;坚持控编进人原则,严格执行进人编制审核制度。但在集体评审中提出编制办有不能及时上下编的状况,扣2分。
未完成项:
自评报告的数据与账面数不一致,不得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此项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共10分,再评价得9.5分。20个部门满意度的平均值为93.525,国土局满意度为96.6,高3.075个百分点,总体上来看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有的地方存在账实、账账、账证不相符的现象。
(二)支付方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
1、根据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有部分应使用公务卡而未使用。
2、直接支付率比全县平均水平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尤其绩效方面比较明显。
(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往来款项有长期挂账现象。
(五)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无自评方案等必要的工作程序,使自评留于形式。
(六)年度工作目标没有全面完成,执法领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建议
(一)认真学习有关财会专业知识,及时规范会计核算。
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严格按照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提高预算支付进度。
严格按照财政部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该支付的尽快支付,超过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结余结存资金按规定程序交回财政部门,尽可能地降低资金的结余结存,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尽快完善和制定各项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的绩效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特别是尽快按规定程序积极消化挂账。
(四)规范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每一次单位自评工作,必须按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资料、设计指标、实地抽查等程序进行。做到绩效评价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评价结果真实可靠,有利于评价结果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