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子洲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中共子洲县委政法委员会
评价方式:单位自评
评价机构:子洲县政法委自评小组
报告日期: 2018 年 7月 10 日
子洲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苗飞 | 联络电话 | 18966980678 | |||||||||||
人员编制 | 20 | 实有人数 | 21 | |||||||||||
职能职责概述 |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一般干警。8、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9、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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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汇总 | 399.18 | 0 | 399.18 | 0 | 0 | 0 | ||||||||
1、局机关 | 399.18 | 0 | 399.18 | 0 | 0 | 0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汇总 | 399.18 | 399.18 | 259.18 | 140 | 0 | 0 | 0 | |||||||
1、局机关 | 399.18 | 399.18 | 259.18 | 140 | 0 | 0 | 0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汇总 | 0 | 0 | 0 | 0 | 0 | ||||||||
1、局机关 | 0 | 0 | 0 | 0 | 0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汇总 | 53.18 | 53.18 | 0 | 0 | |||||||||
1、局机关 | 53.18 | 53.18 | 0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工作任务 | 完成情况 | |||||||||||
任务1: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 无重大安全和群体性事发生,保证了全年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 ||||||||||||
任务2:平安子洲创建工作 | 加大宣传力度,使平安建设的满意度、知晓率得到了有效提升。 | ||||||||||||
任务3: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有效提升了公、检、法、司各家的执法办案水平。 | ||||||||||||
整体支出预期效益及实际效益(量化到具体数值,不能量化的细化效益内容) | 预期效益 | 实际效益 | |||||||||||
社会效益 | 指标1: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长期稳定。 指标2: | 指标1: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较上年度呈下降趋势,全县无重大安全、群体性事件发生 指标2: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 指标1:“两率一度”分别达到93%以上。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1.5 | ||||||||||||
评价等次 | 良好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杜芳霞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子洲县政法委 | |||||||||||
薛战雄 | 政法委副书记 | 子洲县政法委 | |||||||||||
高益星 | 政法委副书记 | 子洲县政法委 | |||||||||||
张 虎 | 政法委副书记 | 子洲县政法委 | |||||||||||
杜 平 | 维稳办主任 | 子洲县政法委 | |||||||||||
苗 飞 | 综治办副主任 | 子洲县政法委 | |||||||||||
贺光大 | 综合办公室主任 | 子洲县政法委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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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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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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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政法委是县委的职能部门,是财政全额预算单位。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2个事业单位组成。下属单位分别是综治办、维稳办、610办;部门总编制 20 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 12 人。另退休 1人,公益性岗位1人,遗属 3 人。 2017年度财政共拨收入399.18万元;支出39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9.18万元;商品和服支出140万元(办公费38万元、印刷费69万元、邮电费10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差旅费6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它支出5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满分5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5%。 其中“三公经费”变动率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 二、过程:总分42分,得35.5分,占本指标的85%,占总指标的35.5%。 (一)预算执行指标17分,得16分,占本指标的94%。占总指标的16%,主要有以下因素: 1、预算调整率指标4分,得4分,占本指标的100%。 2、支付进度指标5分,得4分,占本指标的80%。 3、资金结余指标5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 4、“三公经费”控制率指标3分,得3分,占本指标的100%。 (二)预算管理指标19分,得15分,占本指标的79%。占总指标的15%,主要有以下因素: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3分,得2分,占本指标的66%,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不到位。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3分,得,3分,占本指标的100%。 3、预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指标5分,得4分,占本指标的80%。 4、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5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 5、公务卡刷卡率指标3分,得1分,占本指标的33%。 (三)资产管理指标6分,得4.5分,占本指标的75%。占总指标的4.5%,主要有以下因素: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2分,得1.5分,占本指标的75%。 2、资产管理安全性指标2分,得1.5分,占本指标的75%。 3、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2分,得1.5分,占本指标的75%。 三、产出:总分35分,得33分,占本指标的94%,占总指标的33%。 (一)数量指标22分,得20分,占本指标的91%。占总指标的20%,主要有以下因素: 1、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得6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83%。 2、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得6分,得6分,占本指标的100%。 3、执法监督工作6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83%。 4、组织学习得4分,得4分,占本指标的100%。 (二)质量指标8分,得8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8%。 案件质量指标8分,得8分,占本指标的100%。 (三)及时性指标5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5%。 按排布置指标5分,得5分,占本指标总的100%。 四、效果:总分18分,得18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18%。 效益指标得18分,得18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18%,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社会效益得9分,得9分,占本指标的100%。 2、两率一度得9分,得9分,占本指标的100%。 满分100分,得91.5分 我单位能从严管理财务收支,从总体情况看,履职情况不错,基本能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但是本单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管理工作簿弱,主要制度建设不到位,没有细化制度。 二、部门预算没有明细化。 三、没有开展内控专项检查。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评价小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单位的基础管理,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文件,并及时落实到位。 二、细化预算,并坚决按预算规范支出。 三、强化内部控制。 四、进一步加强平安子洲建设工作,维护子洲的社会大局稳定,为建设“实力子洲、幸福子洲、美丽子洲”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