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8 年 8 月 3 日
子洲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苗常春 | 联络电话 | 13991099234 | ||||||||||
人员编制 | 20 | 实有人数 | 19 | ||||||||||
职能职责概述 |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3、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4、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5、推进全县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6、研究分析全县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负责全县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经济协作工作,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7、做好全县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8、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9、拟订并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和政策;10、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11、负责监督实施扶南、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项目;12、负责全县基建项目的审批、中省市各类投资项目的争取工作;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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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763.53 | 1763.53 | |||||||||||
1、局机关 | 1763.53 | 1763.53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763.53 | 320.01 | 219.91 | 100.1 | 1443.52 | ||||||||
1、局机关 | 1763.53 | 320.01 | 219.91 | 100.1 | 1443.52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0 | 0 | 0 | 0 | 0 | ||||||||
1、局机关 | 0 | 0 | 0 | 0 | 0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13.6663 | 113.6663 | 0 | 0 | |||||||||
1、局机关 | 113.6663 | 113.6663 | 0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 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工作任务 | 完成情况 | |||||||||||
任务1:(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完成全县生产总值61.17亿元,较上年增长8%;完成县本级固定资产投资34亿元,同比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亿元,较上年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985元,较上年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9824元,较上年增长10%。(2)追赶超越:全面完成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三项指标任务:配合完成新增“四上”企业占比指标任务。监督完成“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加强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等指标任务。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做好追赶超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
(1)年初编制下达《子洲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运行情况的检测,分析。《计划》执行情况较好,各项主要指标都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县内生产总值完成62.45亿元,同比增长9.3%。县本级固投完成36亿元,同比增长2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78亿元,同比增长15.6%。城镇居民收入28113元,同比增长9.1%。农村居民收入9896元,同比增长9.4%。
(2)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新增“四上”企业占比等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监督各部门完成了“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加强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等指标任务。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完成了追赶超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协调全县追赶超越工作,制定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和2017年行动计划,配合完成追赶超越审计和整改工作,前三季度考核分别列全省45、58、68名,列全市6、7、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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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2:(1)2017年重点项目 管理(2)项目申报储备。 | (1)筛选安排2017年重点项目49个,年度计划投资48亿元,实际竣工项目13个,在建项目32个,开工率达到91.8%。 (2)备案各类项目100多个。向中省争取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额投资1.5亿元。储备7.26灾后恢复重建项目66个,总投资105亿元,上报省市列入计划的项目48个,总投资53亿元。开工实施17个,完成投资2.81亿元。 | ||||||||||||
任务3:脱贫攻坚工作 (1)对全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摸底,督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实施,对项目进度进行调度及统计整理。 (2)拟定并上报2017年振南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3)拟定并上报2017年苏陕扶贫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实施201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38个,开工率达100%,完工率达90%。 (5)实施第一批光伏扶贫示范项目实施,建成20个光伏扶贫电站。
| (1)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协调工作,对全县贫困村基础设施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2017年全县实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487个,投资规模14179.5万元,新建及改造道路270公里,桥涵57座,人饮工程63处,灌溉工程19处,改善农田12600亩,电力设施提升改造16个村,新建扩建村卫生室23座,新建村文化广场23座。 (2)拟定2017年振南项目5大类15个项目,争取市振南专项资金3424万元,截止2017年底7个项目建成,8个在建。 (3)负责全县苏陕扶贫日常工作,利用苏陕扶贫资金1520万元,监督实施项目10个,截止2017年底项目全部开工建设。 (4)实施以工代赈项目38个,下达以预算内工代赈资金450万元,截止2017年底竣工37,在建1个。 (5)实施完成2017年第一批光伏扶示范工程,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0座并全部入网发电 | ||||||||||||
任务4:机关建设工作 | 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活动,定期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 开展落实“三强两提升”“三项机制”“一城四创”等工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狠抓党费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 ||||||||||||
整体支出预期效益及实际效益(量化到具体数值,不能量化的细化效益内容) | 预期效益 | 实际效益 | |||||||||||
经济效益 | 指标1:完成全县生产总值61.17亿元,较上年增长8%;完成县本级固定资产投资34亿元,同比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亿元,较上年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985元,较上年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9824元,较上年增长10%。 指标2:计划实施苏陕扶贫项目10个,覆盖贫困人口5000人;实施光伏扶贫示范项目20个,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927户。 | 县内生产总值完成62.45亿元,同比增长9.3%。县本级固投完成36亿元,同比增长2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78亿元,同比增长15.6%。城镇居民收入28113元,同比增长9.1%。农村居民收入9896元,同比增长9.4%。
实施苏陕扶贫项目10个,覆盖带动贫困人口7667人,截止2017年底全部开工建设。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座,预计年发电量422.8万度,以目前标杆网上电价0.75元/度计算可实现买电收入317.1万元,20个村平均年收入15.855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2053户。 | |||||||||||
社会效益 | 指标1: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指标2: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基础设施类34个、公共服务设施类4个,项目覆盖村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指标3:争取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项目投资,推动全县社会事业发展 | 全县279个行政村硬化路全覆盖,电力入户率达到100%,安全饮水报账率80%,标准化卫生室覆盖率70%。“三馆一场”建设方面,体育场建成达到脱贫退出要求,体育馆已开工建设,游泳馆进行前期工作,图书馆正进行改造提升。 以工代赈项目实际完成基础设施工程32处,公共服务设施5处,项目覆盖村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 2017年共争取中省各类专项资金1.5亿元。 | |||||||||||
生态效益 |
指标1:发展新型能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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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0座,为村集体带来了经济收入又对生态环境无污染,实现经济及生态效益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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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 满意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89.5 | ||||||||||||
评价等次 | 良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蔡瑞 | 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高勇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郭建斌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崔奋荣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吴齐 | 项目办主任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苗常春 | 项目办副主任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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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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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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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苗常春 联系电话:13991099234
五、评价报告综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2017年底实际在册11人。下设子洲县经济信息中心和子洲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事业两个,其中信息中心2017年底核定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项目办2017年底核定编制5人,实有有人数3人。 根据三定方案本部门职能职责为: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3、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4、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筹融资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稽察工作。 5、推进全县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6、研究分析全县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负责全县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经济协作工作。 7、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8、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10、拟订并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和政策。 11、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12、负责监督实施扶南、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项目。 13、负责全县基建项目的审批、中省市各类投资项目的争取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7年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01万元,(1)发展改革事物-行政运行支出292.32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3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15.66万元。项目支出1443.52万元,发展改革事物-战略规划与实施支出1443.52万元。本部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0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92.22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100.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69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7年子洲县发展改革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443.52万元,其中以工代赈项目450万元,光伏扶贫示范项目740万元,振南项目10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120万元,设备购置和会议室维修33.52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7年子洲县发展改革局使用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50万元,光伏扶贫市县财政配套资金740万元,市振南专项资金万元,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县财政公共预算安排资金33.52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专项资金的用途不同进行分类管理,以工代赈资金依据《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 细则》和《榆林市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振南资金依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持南部发展项目与资金管理意见》进行管理;光伏扶贫资金和设备购置资金按照市县相关规定管理。资金管理规范合理,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信息公开等情况严格按照财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及制度,认真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9.5分,达到良好等级。其中预算配置得15分,预算执行得13.5分,预算管理得11分,资产管理得满分8分,职责履行得22分,履职效益得2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不到位,有调整预算现象。 2、振南资金6月前指标下达率60%,没有达到100%。 3、部分项目没有进行充分的前期论证工作,导致部分项目有变更情况。 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部门专用设备利用率不高,公务卡刷卡率不达标。 5、重点项目进展不平衡,部分项目没有开工。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准确性,力争做到年底不追加预算。 2、加快资金指标下达进度。 3、进一步提高公务卡的使用率。 4、项目申报前进行充分的前期论证,杜绝项目变更的情况发生。 5、加快全县重点项目、振南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苏陕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子洲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项目名称: 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
自评项目单位: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主管部门: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610831016133641E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 高勇 (签章)
联 系 人: 苗常春
联系电话: 13991099234
评价时间: 2018年 7月 28 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
项目单位:榆林能投公司
主管部门: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安排:740万元;项目支出:740万元;项目结余:0万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榆林能投公司 | 7400000 | 新建光伏电站20座 | |
合 计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蔡瑞 | 项目负责人 | 崔奋荣 | |||||||||
地 址 | 子洲县人民街168号 | 联系电话 | 7222083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1.1~2017.12.31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2114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797 | |||||||||
其中: | 其中: | |||||||||||
上级财政 | 422.8 | 上级财政 | 422.8 | |||||||||
本级财政 | 634.2 | 本级财政 | 317.2 | |||||||||
榆能投自筹 | 1057 | 榆能投自筹 | 1057 | |||||||||
项 目 概 况 |
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县光伏扶贫示范项目总建设规模3020千瓦,计划总投资2114万元(榆林能投公司投资1057万元,县政府配套投资634.2万元,市政府配套投资422.8万元),包括20个贫困村光伏电站,总占地面积约95亩,覆盖贫困户927户2584人,2017年12月底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实际完成建设规模3000.24千瓦,完成投资2100.17万元,市县政府配套资金拨付740万元,资金兑现率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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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上级财政 | 422.8 | 422.8 | 422.8 | 0 | ||||||||
本级财政 | 634.2 | 317.2 | 317.2 | 0 | ||||||||
小 计 | 1057 | 740 | 740 | 0 | ||||||||
其他配套资金 | 1057 | 1057 | 1057 | 0 | ||||||||
合 计 | 2114 | 1797 | 1797 | 0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子政发改发【2017】279--398号 等20个文件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可实施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光伏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具体工作措施 | 《子洲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子洲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暂行)指导意见》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有调整,由县发改局上报市发改委审批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项目完工后县发改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项目进展顺利,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竣工验收率达到100%, 工程质量达标,资金运行高效规范,效益显著。 经济效益:预计年发电422.8万度,按目前标杆网上电价0.75元 /度计算,年可以实现卖电收入317.1万元。平均每个电站可为所在地 村集体带来15.855万元的收入,60%收入用于所在村贫困户脱贫精准脱 贫,40%用于脱贫攻坚相关的公益事业的发展。 社会环境效益:太阳能属于清洁可再生能源,无污染,社会环境 效益显著。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1分。 | |||||||||||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无 | |||||||||||
问 题 与 建 议 | 问题:无 建议: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高勇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崔奋荣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赵武元 | 科员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子洲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项目名称:2016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槐树岔乡曹家河村桥涵工程)
自评项目单位: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主管部门: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610831016133641E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 高勇 (签章)
联 系 人: 苗常春
联系电话: 13991099234
评价时间: 2018年 7月 28 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2016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槐树岔乡曹家河村桥涵工程
项目单位:槐树岔乡
主管部门: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安排:1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项目结余:0万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槐树岔乡 | 100000 | ||
合 计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蔡瑞 | 项目负责人 | 吴齐 | |||||||||
地 址 | 子洲县人民街168号 | 联系电话 | 7222083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6.9.1~2017.12.31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0 | |||||||||
其中: | 其中: | |||||||||||
上级财政 | 10 | 上级财政 | 10 | |||||||||
本级财政 | 本级财政 | |||||||||||
其他 | 其他 | |||||||||||
项 目 概 况 | 榆政发改发【2016】601号文件下达槐树岔乡曹家河村桥涵工程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新建3-1.2米小型过水桥1座,桥长14.5米,宽4米,高5米。 | |||||||||||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上级财政 | 10 | 10 | 10 | 0 | ||||||||
本级财政 | ||||||||||||
小 计 | 10 | 110 | 10 | 0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榆政发改发【2016】601号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可实施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切块资金计划管理的通知》 | ||||||||||
具体工作措施 | 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实施合同制管理,财政局对资金拨付前审核和使用监督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竣工验收 | |||||||||||
项目 绩效情况 | 项目安排市级预算内补助资金10万元,资金运行实行县财政直接 拨款制度。工程质量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社会效益良好,曹家河村交通条件得到改善,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 | |||||||||||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无 | |||||||||||
问 题 与 建 议 | 问题:无。 建议: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高勇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吴齐 | 主任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赵武元 | 科员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子洲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项目名称: 2017年度基本建设项目
自评项目单位: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主管部门: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610831016133641E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 高勇 (签章)
联 系 人: 苗常春
联系电话: 13991099234
评价时间: 2018年 7月 28 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2017年度基本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各有关乡镇
主管部门: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安排:345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项目结余:235万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驼耳巷乡 | 350000 | ||
马蹄沟镇 | 200000 | ||
马岔乡 | 100000 | ||
瓜园则湾乡 | 350000 | ||
水地湾乡 | 100000 | ||
合 计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蔡瑞 | 项目负责人 | 吴齐 | |||||||||
地 址 | 子洲县人民街168号 | 联系电话 | 7222083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9.1~2018.12.31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345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10 | |||||||||
其中: | 其中: | |||||||||||
上级财政 | 345 | 上级财政 | 110 | |||||||||
本级财政 | 本级财政 | |||||||||||
其他 | 其他 | |||||||||||
项 目 概 况 |
榆政发改发【2017】700号文件下达我县基本建设项目市本级预算内补助资金345万元,共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补助资金215万元,社会事业项目7个,补助资金13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有7个项目竣工验收,1个在建。资金拨付项目单位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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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上级财政 | 345 | 110 | 110 | 0 | ||||||||
本级财政 | ||||||||||||
小 计 | 345 | 110 | 110 | 0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榆政发改发【2017】700号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可实施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切块资金计划管理的通知》 | ||||||||||
具体工作措施 | 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实施合同制管理,财政局对资金拨付前审核和使用监督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2017年开工实施8个,竣工验收7个,占比达到87.5%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由于市上计划下达时间较迟(2017年8月23日下达),所以有效 施工期限短,截止2017年底开工实施项目8个,竣工验收7个,项目 实施进展顺利,质量达标,资金运行高效安全,效益良好,项目辐射 村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4分。 | |||||||||||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无 | |||||||||||
问 题 与 建 议 | 问题:市上计划下达时间较迟(2017年8月23日下达),所以有 效施工期限短,项目不具备全面开工的条件。 建议:年初下达计划。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高勇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吴齐 | 主任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赵武元 | 科员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子洲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项目名称: 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
自评项目单位: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主管部门: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610831016133641E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 高勇 (签章)
联 系 人: 苗常春
联系电话: 13991099234
评价时间: 2018 年 8月 3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
项目单位: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主管部门: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安排:33.52万元;项目支出:33.52万元;项目结余:0万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设备购置 | 157570 | ||
会议室维修 | 177630 | ||
合 计 | 335200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蔡瑞 | 项目负责人 | 高勇 | |||||||||
地 址 | 子洲县人民街168号 | 联系电话 | 7222083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9~2017.12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33.52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33.52 | |||||||||
其中: | 其中: | |||||||||||
上级财政 | 上级财政 | |||||||||||
本级财政 | 33.52 | 本级财政 | 33.52 | |||||||||
其它 | 其它 | |||||||||||
项 目 概 况 | 县政府办公室调剂分配我局县影剧院1楼办公用房1间,作为会议室暨招投标办公室,由于房屋年久失修,线路严重老化,墙体破损脱落,进行维修改造。 电脑等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使用时间长,老化破损严重,达到固定资产报废年限,为提高工作效率进行购置更换。 | |||||||||||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上级财政 | 33.52 | 33.52 | 33.52 | 0 | ||||||||
本级财政 | ||||||||||||
小 计 | 33.52 | 33.52 | 33.52 | 0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33.52 | 33.52 | 33.52 | 0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县政府有关法规政策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可实施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是 □否 实际采购金额 15.757 万元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子政办发【2014】53号 | ||||||||||
具体工作措施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签订合同,落实专人负责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按计划实施完工,资金支出按预算执行。根据相关规定,需采购 的设备都进行采购。财务管理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效益良好,办 公条件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 |||||||||||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无 | |||||||||||
问 题 与 建 议 | 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无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高勇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苗常春 | 副主任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吴统行 | 科员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安博文 | 科员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子洲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项目名称: 201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
自评项目单位: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主管部门: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610831016133641E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 高勇 (签章)
联 系 人: 苗常春
联系电话: 13991099234
评价时间: 2018年 7月 28 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201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单位:各有关乡镇及村委会
主管部门: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安排:450万元;项目支出:438.5万元;项目结余:11.5万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双湖峪镇 | 10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何家集镇 | 20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老君殿镇 | 70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裴家湾镇 | 15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淮宁湾镇 | 40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苗家坪镇 | 855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驼耳巷乡 | 43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马蹄沟镇 | 20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三川口镇 | 8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瓜园则湾乡 | 28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李孝河乡 | 33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水地湾乡 | 20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周家硷镇 | 30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马岔乡 | 10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砖庙镇 | 6000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合 计 | 4385000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蔡瑞 | 项目负责人 | 郭建斌 | ||||||||||
地 址 | 子洲县人民街168号 | 联系电话 | 7222083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1.1~2017.12.31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45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450 | ||||||||||
其中: | 其中: | ||||||||||||
上级财政 | 450 | 上级财政 | 450 | ||||||||||
本级财政 | 本级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
项 目 概 况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 计划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16】771号文件下达我县以工代赈资金 450万元,安排两大类38个子项目,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4个,基本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4个。截止2017年12月底,有37个项目建成, (1个项目在建过程中被7.26特大洪灾损毁),待汛期过后开工实施, 其中验收并财务报账项目26个。资金拨付项目主管部门450万元,兑 现到项目实施单位438.5万元,资金兑现率达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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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上级财政 | 450 | 450 | 438.5 | 11.5 | |||||||||
本级财政 | |||||||||||||
小 计 | 450 | 450 | 438.5 | 11.5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450 | 450 | 438.5 | 11.5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榆政发改发【2016】771号文件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可实施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 《榆林市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 | |||||||||||
具体工作措施 | 按照省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进行监管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有调整,由县发改局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项目完工后发改局组织镇、村两级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项目实施情况较好,竣工率达到97%,工程质量达标,资金运行 高效安全,效益显著。新建灌溉和引水工程两处,解决了340人供水 问题,新增灌溉面积70亩。加固淤地坝1座,保护坝地70亩。新建 石拱桥7座,极大方便群众出行和劳动生产。拓宽改造生产道路55公 里,完成帮畔工程1处。建成村文化广场1处,村级阵地建设3处, 亮化工程1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9分。 | ||||||||||||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无 | ||||||||||||
问 题 与 建 议 | 问题:项目进展不平衡,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慢,影响了项目的整体进度。 建议: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高勇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郭建斌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王琦 | 主任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王琦军 | 科员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子洲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自评项目名称: 2017年振南项目
自评项目单位: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主管部门: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11610831016133641E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 高勇 (签章)
联 系 人: 苗常春
联系电话: 13991099234
评价时间: 2018年 7月 28 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2017年振南项目
项目单位:子洲县发展改革局、裴家湾镇园则坪村
主管部门: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项目安排:100万元;项目支出:71.95万元;项目结余:28.05万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规划设计费 | 319500 | ||
地形数据采集 | 200000 | ||
园则坪村规划费 | 200000 | ||
合 计 | 719500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蔡瑞 | 项目负责人 | 崔奋荣 | |||||||||
地 址 | 子洲县人民街168号 | 联系电话 | 7222083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6.30~2018.9.30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0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00 | |||||||||
其中: | 其中: | |||||||||||
上级财政 | 100 | 上级财政 | 100 | |||||||||
本级财政 | 本级财政 | |||||||||||
其他 | 其他 | |||||||||||
项 目 概 况 |
榆政发改发【2017】368号文件下达我部门振南精准扶贫资金100 万元,包括淮宁湾农村产品仓储物流基地规划费80万元,裴家湾镇园 则坪村面花节规划费2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裴家湾镇园则坪 村面花节可研、规划已完成;淮宁湾农村产品仓储物流基地规划初稿 已完成,待评审通过后即可完成正式规划文本。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71.95万元,资金拨付率为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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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上级财政 | 100 | 100 | 71.95 | 28.05 | ||||||||
本级财政 | ||||||||||||
小 计 | 100 | 100 | 71.95 | 28.05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100 | 100 | 71.95 | 28.05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子脱领办发【2017】37号 子政发改发【2017】201号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可实施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是 □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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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榆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持南部发展项目与资金管理意见》 | ||||||||||
具体工作措施 | 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按月调度项目进度上报市发改委。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无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未验收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项目实施情况较好,均能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资金按项目 进度拨付,效益显著。 园则坪村规划项目: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子洲县实现旅游业发展目 标,可扩大子洲旅游的知名度,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淮宁湾规划项目:项目依托淮宁湾核桃基地、山地苹果基地和榆 商高速出口,发展形成农村产品仓储物流基地,有利子洲农产品的市 场开拓,提高农民收入。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3.2分。 | |||||||||||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无 | |||||||||||
问 题 与 建 议 | 问题:无。 建议:无。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高勇 | 副局长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苗常春 | 副主任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丁帅 | 科员 | 子洲县发展改革局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