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子洲县林业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林业局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8 年 7 月 31 日
子洲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加重庆 | 联络电话 | 13720469156 | |||||||||
人员编制 | 141 | 实有人数 | 148 | |||||||||
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封山禁牧、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 4、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3745.43 | 8369.08 | 4708.46 | 667.8 | ||||||||
1、林业局 | 10905.79 | 7492.93 | 2817.96 | 594.9 | ||||||||
2、林业站 | 1009.64 | 197.43 | 812.21 | |||||||||
3、园林所 | 337.58 | 32.3 | 295.28 | 10 | ||||||||
4、稽查队 | 429.87 | 232.82 | 197.06 | |||||||||
5、防火办 | 104.1 | 0 | 104.1 | |||||||||
6、林木种苗管理站 | 161.51 | 52.13 | 109.37 | |||||||||
7、林业派出所 | 281 | 37.5 | 212.51 | 30.99 | ||||||||
8、北方塬林场 | 88.98 | 0 | 56.98 | 31.91 | ||||||||
9、退耕还林 | 426.96 | 323.97 | 102.99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390.25 | 2353.59 | 1819.35 | 534.24 | 6248.48 | -5013.96 | 3355.12 | |||||
1、林业局 | 8000.55 | 341.27 | 174.11 | 167.16 | 5871.10 | -4587.69 | 2905.24 | |||||
2、林业站 | 806.98 | 635.10 | 593.56 | 41.54 | 171.88 | 5.23 | 202.66 | |||||
3、园林所 | 325.41 | 325.41 | 177.70 | 147.71 | 0 | -20.13 | 12.17 | |||||
4、稽查队 | 374.50 | 374.50 | 359.63 | 14.87 | 0 | -177.43 | 55.39 | |||||
5、防火办 | 97.82 | 97.82 | 64.47 | 33.35 | 0 | 6.28 | 6.28 | |||||
6、林木种苗管理站 | 147.15 | 147.15 | 122.23 | 24.92 | 0 | -37.77 | 14.36 | |||||
7、林业派出所 | 239.63 | 239.63 | 178.78 | 60.85 | 0 | 3.88 | 41.38 | |||||
8、北方塬林场 | 78.91 | 78.91 | 57.68 | 21.23 | 0 | 9.98 | 9.98 | |||||
9、退耕还林 | 319.30 | 113.80 | 91.19 | 22.61 | 205.50 | -216.31 | 107.66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45 | 0 | 45 | 0 | 0 | |||||||
1、林业局 | 9.9 | 0 | 9.9 | 0 | 0 | |||||||
2、园林所 | 8.65 | 0 | 8.65 | 0 | ||||||||
3、稽查队 | 3.31 | 0 | 3.31 | 0 | 0 | |||||||
4、防火办 | 1.95 | 0 | 1.95 | 0 | 0 | |||||||
7、林业派出所 | 16.68 | 0 | 16.68 | 0 | 0 | |||||||
8、北方塬林场 | 4.51 | 0 | 4.51 | 0 | 0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921.16 | 1921.16 | ||||||||||
1、林业局 | 1397.65 | 1397.65 | ||||||||||
2、林业站 | 55.39 | 55.39 | ||||||||||
3、园林所 | 65.78 | 65.78 | ||||||||||
4、稽查队 | 153.24 | 153.24 | ||||||||||
5、防火办 | 11.46 | 11.46 | ||||||||||
6、林木种苗管理站 | 33.73 | 33.73 | ||||||||||
7、林业派出所 | 72.43 | 72.43 | ||||||||||
8、北方塬林场 | 15 | 15 | ||||||||||
9、退耕还林 | 116.48 | 116.48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 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工作任务 | 完成情况 | ||||||||||
任务1:五年生态大提升建设工程 | 完成了金鸡山公园山体改造提升绿化234.03亩;佛殿堂生态公园道路绿化8654米;佛殿堂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造林303.34亩;阳山改造提升绿化560.69亩;中心广场等县城公共绿地补植、修剪、浇灌等日常管理;以“大美子洲”为主题,对两山进行了彩色绿化;30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对全县所有4.5米以上乡村水泥路进行了补植及绿化;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3000亩,雨季种植柠条31000亩;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5000亩;重点区域绿化11处;建设高标准示范园3.6万亩,核桃基地新建抽水灌溉5处、集雨窖15个,生产道路4公里;举办了陕北地区和全县生态护林员核桃栽植管理技术培训3期,带动培训农民1000多名。各项工程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其中绿化工程实行招投标、监理制度。 | |||||||||||
任务2:退耕还林工程 | 完成了2016年度2.6万亩造林任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等工作和2017年2.6万亩建设任务;完成了历年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及资金兑现工作,发放补助资金3238.7万元。 | |||||||||||
任务3:7.26灾后重建 | 完成县委、政府划定区域的清理淤泥救灾工作;县城淤泥集中点(鱼池)5.7万方淤泥渣土清理、金鸡山停车场灾后重建、保障房救灾工作、滨河公园各项工程等灾后重建、佛殿堂灾后道路维修等、以及本单位办公大楼灾后维修。 | |||||||||||
任务4:森林资源保护 | 完成全县森林资源管护70万亩,重点完成县城公共绿地、佛殿堂生态公园、金鸡山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管理保护工作;完成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发放214名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206万元,发放全县生态效益补助917万元,其中贫困户1.1万户243万元。 | |||||||||||
…… | ||||||||||||
整体支出预期效益及实际效益(量化到具体数值,不能量化的细化效益内容) | 预期效益 | 实际效益 | ||||||||||
社会效益 | 指标1:森林资源安全 指标2:人居环境
| 保障了全县70万亩森林资源安全;逐步提升和改善全县人居环境。 | ||||||||||
经济效益 | 指标1:林业总产值 指标2:绿化工程农民务工收入 指标3:增加贫困户收入 | 2016年度林业总产值0.66亿元,2017年度林业总产值0.78亿元,增加了17.7%;实施绿化工程农民务工收入210万元;发放全县生态效益补助917万元,其中贫困户1.1万户243万元;实现214名贫困人口工资性脱贫。 | ||||||||||
生态效益 | 指标1:森林功能 指标2:造林成活率 指标3:造林面积 | 造林绿化面积增加8万亩,林木覆盖率增加1%;造林成活率均达到85%以上,增强涵养水源能力,减少了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改善气候。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公众知晓率 指标2:社会满意度 | 造林绿化、核桃产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公众知晓率达到95%,社会满意度达到了90%。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86 | |||||||||||
评价等次 | 良好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徐存飞 | 林业局局长 | 林业局 | ||||||||||
王飞 | 林业局副局长 | 林业局 | ||||||||||
武平 | 林业局副局长 | 林业局 | ||||||||||
韩秀 | 林业局工会主席 | 林业局 | ||||||||||
韩富杰 | 林业站站长 | 林业站 | ||||||||||
续继新 | 园林所所长 | 园林所 | ||||||||||
刘福洲 | 种苗站站长 | 种苗站 | ||||||||||
王进 | 退耕办主任 | 退耕办 | ||||||||||
杜成权 | 林业派出所所长 | 林业派出所 | ||||||||||
李雄飞 | 林草稽查队队长 | 林草稽查队 | ||||||||||
王彦华 | 林业局科员 | 林业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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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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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
子洲县林业局行政级别为正科级建制,下设8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本部门共有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18人,事业编有123人,实有在职人员148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2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7人、退休人员42人。 2017年度财政收入合计:13745.43万元;支出合计1039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26.82万元;商品和服支出1362.95万元;项目支出6248.48万元;在用固定资产1921.16万元;上年结余8369.08万元;累计结余3355.12万元。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投入:满分5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5%。 其中“三公经费”变动率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 二、过程:总分42分,得32.5分,占本指标的77%,占总指标的32.5%。 (一)预算执行指标17分,得14分,占本指标的82%。占总指标的14%,主要有以下因素: 1、预算调整率指标4分,得3分,占本指标的75%,个别项目资金不足,将公用经费用于项目支出。 2、支付进度指标5分,得4分,占本指标的80%。 3、资金结余指标5分,得4分,占本指标的80%。 4、“三公经费”控制率指标3分,得3分,占本指标的100%。 (二)预算管理指标19分,得15分,占本指标的79%。占总指标的15%,主要有以下因素: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3分,得2分,占本指标的66%,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3分,得,3分,占本指标的100%。 3、预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指标5分,得4分,占本指标的80%。 4、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5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 5、公务卡刷卡率指标3分,得1分,占本指标的33%。 (三)资产管理指标6分,得3.5分,占本指标的58%。占总指标的3.5%,主要有以下因素: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2分,得1分,占本指标的50%。 2、资产管理安全性指标2分,得1分,占本指标的50%。 3、固定资产利用率指标2分,得1.5分,占本指标的75%。 三、产出:总分35分,得30.5分,占本指标的87%,占总指标的30.5%。 (一)数量指标16分,得15分,占本指标的94%。占总指标的15%,主要有以下因素: 1、林业总产值指标6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83%。 2、造林面积任务指标6分,得6分,占本指标的100%。 3、贫困人口脱贫数量指标4分,得4分,占本指标的100%。 (二)质量指标14分,得10.5分,占本指标的75%,占总指标的10.5%。 1、工程管理指标6分,得4.5分,占本指标的75%。部分工程管理不够完善。 2、造林成活率指标8分,得6分,占本指标的75%。 (三)及时性指标5分,得5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5%。 工程进度指标5分,得5分,占本指标总的100%。 四、效果:总分18分,得18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18%。 效益指标得18分,得18分,占本指标的100%。占总指标的18%,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社会效益指标9分,得9分,占本指标的100%。 2、知晓率满意度指标9分,得9分,占本指标的100%。 满分100分,得86分
我单位从严管理财务收支,特别对“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把关。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35.8/万元,2017年度度三公经费支出523.2万元,较2016年度下降6%。 本单位从总体情况看,履职情况不错,基本能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但是本单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管理工作簿弱,主要制度建设不到位,没有细化制度。 二、部门预算没有明细化。 三、没有开展内控专项检查。 四、工程管理虽然进行了规划设计、监理(技术员)执行、招标执行、验收执行,但仍然有部分工程管理不够完善。 五、造林成活率虽然能达到国家验收的85%标准,但生长状况表现弱势。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评价小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单位的基础管理,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文件,并及时落实到位。 二、细化预算,并坚决按预算规范支出。 三、强化内部控制。 四、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进一步提高造林成活率,加大抚育力度,促进林木良好生长,确保生态建设取得良好成果,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子洲县林业局2017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一)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R
自评项目名称:子洲县林业局五年生态建设大提升
自评项目单位:子洲县林业局
项目主管部门:县政府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1610831016093264y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徐存飞(签章)
联 系 人:加重庆
联系电话:0912-7221084
评价时间:2018年7月31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五年生态建设大提升
项目单位:林业局
主管部门:县政府
项目安排:3542万元;项目支出:3542万元;项目结余:0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绿化工程款 | 2447.78 | 2017年12月89-120号 | |
核桃基地灌溉建设 | 289 | 2017年12月1-13号 | |
佛殿堂生态公园景区 | 67.62 | 2017年12月14-15号 | |
造林工程款 | 87.47 | 2017年12月50-52号 | |
核桃基地建设 | 213.08 | 2017年12月71号 | |
补植补造费用 | 84.5 | 2017年12月48号 | |
森林抚育管护款等 | 352.55 | 2017年12月72、76-81号 | |
合 计 | 3542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徐存飞 | 项目负责人 | 武平 | |||||||||
地 址 | 子洲县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7221084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R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3542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3542 | |||||||||
其中:中省 | 1092 | 其中:中省 | 1092 | |||||||||
市财政 | 2450 | 市财政 | 2450 | |||||||||
区、县财政 | 区、县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
项 目 概 况 | 子洲县林业局五年生态建设工程投资3542万元,主要内容为全县重点区域直观坡面绿化、公共绿地绿化、道路绿化、村庄绿化、荒山荒地造林、森林抚育管护、核桃产业建设及配套工程建设。 | |||||||||||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中省投资 | 1092 | 1092 | 1092 | |||||||||
市级财政 | 2450 | 2450 | 2450 | |||||||||
区县财政 | ||||||||||||
小 计 | 3542 | 3542 | 3542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3542 | 3542 | 3542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省市建设项目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R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榆办字(2015)14号 | ||||||||||
具体工作措施 | 严格把关,安全施工,按进度完工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没调整,严格按财务制度报销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已完工、验收。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项目良好,基本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按照预算执行。做到应采尽采,没无违规现象。总体得分96分,工程达到优秀。因工程分项较多,部分零星工工程在施工时资料收集、记录存在短缺现象,致使工程档案不够完善。 | |||||||||||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无 | |||||||||||
问 题 与 建 议 | 我局以后严格按照相应工程管理,保证资料及时收集、记录,档案分项归类,专人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徐存飞 | 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王飞 | 副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武平 | 副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申靖 | 总工程师 | 子洲县林业局 | ||||||||||
韩秀 | 工会主席 | 子洲县林业局 | ||||||||||
裴高原 | 工程师 | 子洲县林业局 | ||||||||||
王彦华 | 科员 | 子洲县林业局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子洲县林业局2017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二)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R
自评项目名称:7.26灾后重建项目
自评项目单位:子洲县林业局
项目主管部门:县政府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1610831016093264y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徐存飞(签章)
联 系 人:加重庆
联系电话:0912-7221084
评价时间:2018年7月31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7.26灾后重建项目
项目单位:林业局
主管部门:县政府
项目安排:580万元;项目支出:580万元;项目结余:0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7.26灾后重建 | 264.59 | 2017年12月18-47号 | |
合 计 | 264.59万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徐存飞 | 项目负责人 | 徐存飞 | |||||||||
地 址 | 子洲县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7221084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2018年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R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580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580 | |||||||||
其中: | 其中: | |||||||||||
市财政 | 580 | 市财政 | 580 | |||||||||
区、县财政 | 区、县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
项 目 概 况 | 子洲县7.26特大洪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积极安排部署救灾工作,我局主要完成:划定区域的清理淤泥救灾工作;县城淤泥集中点(鱼池)5.7万方淤泥渣土清理、金鸡山停车场灾后重建、保障房救灾工作、滨河公园各项灾后重建工程等、佛殿堂灾后道路维修等、以及本单位办公大楼灾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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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市级财政 | 580 | 580 | 264.59 | |||||||||
区县财政 | ||||||||||||
小 计 | 2000 | 2000 | 264.59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2000 | 2000 | 264.59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灾后重建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R是 £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相关灾后重建管理办法 | ||||||||||
具体工作措施 | 狠抓落实,严格把关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没调整,严格按财务制度报销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已完成、验收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项目良好,基本按照计划进行施工,于2017年12月前全部完工,并且按照预算执行。做到应采尽采,没无违规现象。总体得分96分,工程达到优秀。只因部分灾后重建进行工程需要审计后付款,2017年度资金未全部支付,结结余资金2018年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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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没有 | |||||||||||
问 题 与 建 议 | 我局以后要早安排,科学制定计划,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并完善档案资料。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徐存飞 | 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武平 | 副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王飞 | 副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申靖 | 总工程师 | 子洲县林业局 | ||||||||||
韩秀 | 工会主席 | 子洲县林业局 | ||||||||||
裴高原 | 工程师 | 子洲县林业局 | ||||||||||
王彦华 | 科员 | 子洲县林业局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子洲县林业局2017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三)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R
自评项目名称:退耕还林
自评项目单位:子洲县林业局
项目主管部门:县政府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1610831016093264y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徐存飞(签章)
联 系 人:加重庆
联系电话:0912-7221084
评价时间:2018年7月31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子洲县林业局退耕还林
项目单位:林业局局
主管部门:县政府
项目安排:2369万元;项目支出:2369万元;项目结余:0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退耕还林兑现 | 1455.48万 | 2017年12月53-61号 | |
种苗费 | 913.52 | 2017年12月62-70号 | |
合 计 | 2369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徐存飞 | 项目负责人 | 武平 | |||||||||
地 址 | 子洲县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7221084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4年-2017年 | |||||||||||
项目属性 | £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R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2369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2369 | |||||||||
其中:中省 | 2369 | 其中:中省 | 2369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区、县财政 | 区、县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
项 目 概 况 | 退耕还林工程全部为中央资金,涉及2014-2017年度,总工程面积任务7.45万亩,涉及18个乡镇,任务全部完成,每年进行补助兑现。 | |||||||||||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中央财政 | 2369 | 2369 | 2369 | |||||||||
区县财政 | ||||||||||||
小 计 | 2369 | 2369 | 2369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2369 | 2369 | 2369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县政府批准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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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是 R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子政发(2016)56号 | ||||||||||
具体工作措施 | 严格把关,按进度施工、验收、兑现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没调整,严格按财务制度拨付资金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已完成,验收合格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项目良好,按照计划进行施工,验收、兑现,没有违规现象,得分9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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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没有 | |||||||||||
问 题 与 建 议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徐存飞 | 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武平 | 副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王进 | 退耕办主任 | 子洲县退耕办 | ||||||||||
王新 | 退耕办干部 | 子洲县退耕办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子洲县林业局2017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四)
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R
自评项目名称:森林资源保护
自评项目单位:子洲县林业局
项目主管部门:县政府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11610831016093264y
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徐存飞(签章)
联 系 人:加重庆
联系电话:0912-7221084
评价时间:2018年7月31日
财政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项目名称:森林资源保护
项目单位:林业局
主管部门:县政府
项目安排:1253.59万元;项目支出:1253.59万元;项目结余:0元
明细支出内容 | 金额 | 会计凭证号 | 说明 |
森林资源保护 | 1253.59 | 2017年12月74-75号 | |
合 计 | 1253.59 |
注:专项资金明细支出内容要按项目明细支出的具体事项填列,专项业务费要按经济分类科目填列。
单位负责人 | 徐存飞 | 项目负责人 | 徐存飞 | |||||||||
地 址 | 子洲县林业局 | 联系电话 | 7221084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7年 | |||||||||||
项目属性 | R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253.59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253.59 | |||||||||
其中:中省 | 1253.59 | 其中:中省 | 1253.59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区、县财政 | 区、县财政 | |||||||||||
其它 | 其它 | |||||||||||
项 目 概 况 | 子洲县森林资源保护项目主要内容为天然林资源管护70万亩,重点完成县城公共绿地、佛殿堂生态公园、金鸡山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管理保护工作;完成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 | |||||||||||
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万元) | 应到位资金 | 实际到位资金 | 实际支出 | 结余资金 | ||||||||
中省财政 | 1253.59 | 1253.59 | 1253.59 | |||||||||
区县财政 | ||||||||||||
小 计 | 1253.59 | 1253.59 | 1253.59 | |||||||||
其他配套资金 | ||||||||||||
合 计 | 1253.59 | 1253.59 | 1253.59 | |||||||||
项 目 组 织 管 理 情 况 | 项目立项依据 | 天然林保护工程 |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 | ||||||||||||
是否实施政府采购及 采购金额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招投标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资金报账制 | □是 R否 | |||||||||||
是否实行工程代理和 投资评审制 | R是 □否 | |||||||||||
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制 | R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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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 R是 £否 | |||||||||||
项 目 管 理 情 况 | 管理制度和办法名称 | 财农(2011)138号、陕财办农(2017)197号 | ||||||||||
具体工作措施 | 狠抓落实,严格把关 | |||||||||||
项目调整内容及报批 程序和手续 | 没调整,严格按财务制度支付 | |||||||||||
项目完工验收情况 | 已完成、验收 | |||||||||||
项 目 绩 效 情 况 |
项目良好,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按照预算执行。做到及时拨付资金,没无违规现象,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总体得分98分,工程达到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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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需要 说明 的问 题 | 没有 | |||||||||||
问 题 与 建 议 | 我局以后严格按照实施安排,科学制定计划,并完善档案资料。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徐存飞 | 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武平 | 副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王飞 | 副局长 | 子洲县林业局 | ||||||||||
申靖 | 总工程师 | 子洲县林业局 | ||||||||||
韩秀 | 工会主席 | 子洲县林业局 | ||||||||||
裴高原 | 工程师 | 子洲县林业局 | ||||||||||
王彦华 | 科员 | 子洲县林业局 | ||||||||||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资料、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