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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附件1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子政办发〔2010〕145号)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能是: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负责管理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纠正、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安全;负责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与发牌、发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具体职能是: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二)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三)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四)机动车牌证发放、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非机动车牌证发放;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监管、教育工作;

(五)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六)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七)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八)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九)接受群众监督;

(十)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案、刑事案(事)件;

(十一)实施交通应急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中心,指挥中心,宣传办,法制办,秩序办,执法政务大厅,特勤中队,检查站中队,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城区中队,周家硷中队,马蹄沟中队,苗家坪中队,淮宁湾中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本级(机关)

2

……

3

……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年我大队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945起,查处行政案件302起,查获饮酒驾驶97起,行政拘留58人,毒驾3起,客车超员2起。乱停乱放5821起,货车超载7起,无牌无证217起,其他严重涉牌涉证50起,人货混装695起,凌晨违规运行1起,车辆闯红灯1543起,闯禁行4802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683起,乱变道532起,记分超速3866起。

2018年全县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122辆。共排查危化品运输企业6家,客运企业1家,出租公司2家,落实对重点驾驶人提示警告40余次,深入企业检查动态监管制度。县交安办于8月3日提请县政府在18个乡镇办事处建立第一批农村道路劝导站10处,其中一级劝导站4处,二级劝导站6处,聘请劝导员24人,健全台账,发挥作用,加快运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采集录入农村地区的人、车、路数据,为下一步推广奠定基础。大队车管所共办理各类机动车注册登记486辆,转移登记78辆,变更登记2辆,注销登记332辆,车辆年检1112辆,其他872辆。驾驶证转出16人,本地初领51人,增驾申请41人,换证2454人,补证454人,满分学习9人,注销登记161人,其他1154人。大队今年共完成各类违法信息录入9120条,其中违停560条,逆向行驶299条,闯红灯1410条,超速行驶2273条,违反禁令标志的4341条,不按导向行驶的188条。记12分违法信息76条。集成指挥平台共预警1.3万条,发布拦截指令953次,成功拦截168次,现场处罚146次,经检查正常放行22次。先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12次,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报告7份,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得到了县政府高度重视,3处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极大促进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进程,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出行更加顺畅。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83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5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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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2.92万元,支出总计2022.92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支出有所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增加原因是道路安全救助基金的增加以及办案设施及劝导站的新增及新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为2022.9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上年度收入总计为1396.21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比较有所增加,增加原因是项目经费中道路安全救助基金的增加以及办案设施及劝导站的新增及新建。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2022.9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51.44万元,项目支出971.49万元。上年度支出总计1396.2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58.55万元,项目支出337.66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比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项目支出增加,增加原因是道路安全救助基金的增加以及办案设施及劝导站的新增及新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2.92万元,支出总计2022.92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支出有所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增加原因是道路安全救助基金的增加以及办案设施及劝导站的新增及新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22.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51.44万元,项目支出971.49万元。增加原因是道路安全救助基金的增加以及办案设施及劝导站的新增及新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合计1051.4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96.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17.05万元,津贴补贴87.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5.07万元,其中:办公费44.04万元,印刷费25.72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3.07万元,电费14.35万元,邮电费4.12万元,取暖费1.5万元,差旅费31.61万元,维修费79.42万元,租赁费31万元,被装购置费22.98万元,专用燃料费1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1万元,其他交通费51.2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三公经费”与当年预算的对比,分析增减原因。具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2台,支出16.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比上年有所减少,减少的原因是采购车辆有所减少,报废老旧车以后车辆维修费有所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55.07万元,与上年度355.07万元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日常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附件2-交警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