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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洲县物价局2018年决算公开

附件1

原子洲县物价局2018年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政府的价格方针、政策;研究草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全县价格改革方案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物价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

3、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系统;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4、负责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行政事业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5、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物价信得过活动,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不服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

6、负责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的仲裁;引导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7、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8、负责全县物价干部和企业物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物价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原子洲县物价局下属两个单位,子洲县物价检查所和子洲县价格认证中心。根据子洲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子洲县物价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子洲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划转至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子洲县物价检查所划转至子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原子洲县物价局本级(机关)及所属2个下级单位子洲县物价检查所和子洲县价格认证中心: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原子洲县物价局本级(机关)

2

子洲县物价检查所

3

子洲县价格认证中心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与备案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价格收费秩序,我局注重从源头上严把收费关口。我局统一安排部署,4月份前对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年度审验与备案,在年度审验中,验证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到仔细审核资料、仔细核对收费项目和标准,仔细登记、归档,圆满完成了收费项目的年度审验与备案工作。

2、强化价格监测预警。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监测报告制度,每周二定期收集粮、油、肉、蛋等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累计上报80多次。在价格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市场价格涨跌幅前后动态对比。

3、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在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加大对大型粮油市场、超市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涨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坑害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督导商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4、积极开展各类价格监督专项检查。今年组织开展了涉企收费、涉农收费、教育收费、电力价格、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清理了各项不合理价格收费行为,取的一定实效。

5、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巩固明码标价成果。2018年,我局在原有明码标价工作良好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该项工作力度,指派专人定期对商场、超市、市场等各营销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随时纠正不规范的明码标价行为,力求巩固成果,开拓创新,将明码标价工作继续开展好,坚持好。

6、积极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以让老百姓放心满意为宗旨,及时查办各类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针对企业的乱收费和涉及群众生活的公用事业价格投诉,我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7、拓宽鉴证领域,提高评估水平。今年,价格认证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截至2018年底共受理各类案件90多起,涉及民事、刑事等。对中间价格评估机构及人员的资格认定开展了清理整顿。认证工作领域较前有了明显拓展,认证工作质量较前有了明显提高,为广大群众带来诸多方便。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人员情况饼状图)

    

图片2.png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总收入417.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46.0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提高了住房保障补贴和部门加大力度对贫困村的支持。2018年总支出417.6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6.0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提高了住房保障补贴和部门加大力度对贫困村的支持。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41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7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2.9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6.0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提高了住房保障补贴和部门加大力度对贫困村的支持。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41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7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2.9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1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6.0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提高了住房保障补贴和部门加大力度对贫困村的支持。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417.65万元,总体同上年度相比增加46.0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提高了住房保障补贴和部门加大力度对贫困村的支持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本部门决算支出41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7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增加46.05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提高了住房保障补贴和部门加大力度对贫困村的支持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本部门决算支出417.65万元。(1)人员经费支出314.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11.2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06.15万元、奖金支出17.79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7万元。(2)机关公用经费支出102.95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32.67万元、印刷费支出13.49万元、咨询费支出10元、手续费支出20万元、水费支出0.5万元、邮电费支出0.77万元、维修维护费支出19.99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5.5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提高了住房保障补贴和部门加大力度对贫困村的支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三公经费”与当年预算的对比,分析增减原因。具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同上年一样,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本年与上年均没有此类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如没有支出填0),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均没有此类开支。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安排培训,所以培训费支出为零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安排会议,所以会议费支出为零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6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公用经费支出102.9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9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本部门加大力度对贫困村的支持以及对办公点的维修。其中办公费支出32.67万元、印刷费支出13.49万元、咨询费支出10元、手续费支出20万元、水费支出0.5万元、邮电费支出0.77万元、维修维护费支出19.99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5.5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物价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