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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榆林市子洲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

2、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审判职能,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2、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水平。

3、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水平。

4、优化诉讼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5、树立大局意识,推进司法改革。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决算,无二级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子洲县人民法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子洲县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63人。实有人员8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3人、公务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工人7人,退休人员2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法院财政拨款收入1791.82万元,支出1791.82万元,收入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60.03万元,增长率为9%,增长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的增长和7.26洪灾专项经费的增加。

2、2017年度本单位总共收入1791.8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3、2017年度本单位支出1791.82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932.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6.35万元,项目支出483.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791.82万元,支出1791.82万元,收入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60.03万元,增长率为9%,增长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的增长和7.26洪灾专项经费的增加。

 

2、2017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1.82万元,按照政府功能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160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7万元。

3、2017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3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子洲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05.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80.5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81.58万元,由于7.26洪灾车辆报废,购置3辆新车。

2、2017年无培训费支出。

3、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91.8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6.35万元,比2016年增加160.03万元,增长率为9%,增加原因7.26洪灾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3辆执法车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法院占用国有资产1549.41万元,我单位共有车辆12辆,7.26洪水淹没9辆,2017年购置车辆6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2017年本部门决算表.xls

 

 

子洲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