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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子洲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细则,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参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审核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

3、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保护上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4、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管理办法;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切实保护耕地。

5、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6、主管全县土地的征收、征用、供地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7、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查和审批管理;组织并领导开展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并指导开展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转让审批登记和探矿权审批登记的申报;监督管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与价款的收取及使用。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

10、负责督查、指导移民搬迁工作。

11、负责指导、审核不动产登记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土地利用规划。完成了子洲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统一年产值测算和土地变更工作,数据成果通过省级验收。

2、用地报批审批。按照年度利用计划,组件报批307过境线、绥延高速等5个项目的用地,涉及1217.6亩。供应国有土地16宗,231.7亩(其中划拨6宗、59.8亩,出让10宗、171.9亩);审批宅基地35宗,5.12亩;审查备案设施农用地9宗,125.3亩;审批临时用地2宗,16.75亩。

3、项目征地拆迁。榆横至潍坊1000千伏输电线建设项目拆迁188户、22989平方米;上海庙至临沂800千伏输电线建设项目拆迁19户、3624.57平方米。三是绥延高速子洲段建设项目征收土地608.38亩,清点丈量161户拆迁户,签订协议121户,6708平方米。征收省批土地106.8亩。

4、耕地保护项目。组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4个,涉及16个乡镇68个行政村,现已平整土地1.4万亩;实施土地占补平衡开发项目1个,新增耕地98亩;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个,新增建设用地27亩。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有量和保护面积分别达到103.1万亩、82.5万亩,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2.99万亩和82万亩的任务。

5、国土资源执法。一是土地执法工作。组织动态巡查200车次,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26起,当场制止3起,立案查处24起,涉案12.087亩,其中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宗,没收3宗,办理信访案件3起。二是卫片执法工作。经核查,我县涉及违法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个,7.4亩,均立案查结;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4.2%。卫片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6、矿产资源管理。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编制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5-2020),开展了“砖瓦黏土”专项整治活动,关停砖厂13家,封场关闭违法采石厂4家。申报候石畔茂源煤矿和高坪兴盛煤矿第二轮资源整合,矿区范围划定已经省厅批复。开展了矿产资源开采公示工作。

7、不动产登记服务。基本完成“开新停旧”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工作;探索解决了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登记的问题;完成了房产登记、林权登记、土地登记档案移交工作;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招标实施,专网建设和登记薄补录全面完成;新增楼盘表28份,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109本,出具不动产证明94份。

8、精准扶贫工作。

(一)组织实施扶贫移民搬迁。马蹄沟镇小城镇建设代建移民搬迁项目主体封顶;颐和小区和老君殿集中安置项目,已完成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手续,正在组织开工;张家寨村和高家砭村集中安置点项目,正在协调用地和识别搬迁对象。省政府关于子洲县移民搬迁任务计划调整后共搬迁302户1321人。2016年度搬迁79户353人,其中:科慧大厦2户10人、双湖景苑55户254人,明都大厦10户36人,恒正小区1户5人,蓝海别苑11户48人,全部达到交钥匙入住条件;2017年度223户968人,其中马蹄沟镇集中安置点140户567人,双湖景苑5户17人,峪水阳光78户384人。马蹄沟镇集中安置点已完成分房工作,双湖景苑小区达到交钥匙入住条件,峪水阳光项目主体已完成,正在进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二)委派干部驻村帮扶。国土系统共委派第一书记8名,驻村工作队员1名,帮扶工作队员13人,系统内干部全员帮扶贫困户245户。工作人员脱岗入村,组织调查村情民情,识别贫困户,入户了解帮扶对象,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脱贫规划。宣传教育、医疗、金融、产业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信心,协助贫困户办理相关救助手续和落实产业扶贫政策,组织“慰问贫困户”和“我为贫困户做一件实事”活动,帮助群众收秋16人次和销售农产品345公斤。结合我局行业特点,为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审批宅基地12宗;为产业扶贫平整土地1500多亩;为贫困户审批设施农用地6宗;为光伏扶贫项目选址19处,并提供用地“绿色服务通道”;开发招聘公益性转岗1名。

9、灾后重建项目方面

按照县灾后重建指导意见,我局委托西安地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院编制了《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7.26”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方案》,对子洲县2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勘测、评估,并逐一分类提出防治方案。急需处理的26处隐患点,已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查设计报告。现已组织实施了双湖峪镇花豹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3处。二是灾毁耕地恢复治理。灾毁耕地恢复治理项目全面启动,目前已经完成土地平整6000亩。    

10、地灾防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提醒书》传单,做到发放到户,做到了家喻户晓。开展地质灾害演练45次,参演1214人次。二是强化监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及逐点发放“两卡”,发放两卡483份,涉及483户,1928人,发放率达到100%,落实乡(镇)、村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建立群测群防体系。三是加强巡查。着力排查全县406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今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起,避免群众财产损失20多万元。四是督促消除隐患。根据地质灾害属地管理,“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地质灾害诱发单位消除隐患。四是组织编制了场洼(寨子疙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方案。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9个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子洲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

2

子洲县统一征地拆迁办公室

3

子洲县国土资源监察执法队

4

子洲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5

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6

子洲县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办公室

7

双湖峪国土所

8

老君殿国土所

9

马蹄沟国土所

10

周家硷国土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01人;实有人员100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9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另遗属11人

部门人员情况如下表: 

    

 

行政

单位

财政拨款

事业单位

财政定额补助

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

其他

编制数

109

8


101


在职人数

100

10


90


其中:在岗人数

98

8


90


离退休人数

13

7


6


其中:离休人数

2

2


0


退休人数

11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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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总收入475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1.75万元,政府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20.65万元。  

2017年总支出475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1.75万元,政府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20.65万元。

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均为2652.55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了2099.2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减少了土地储备资金的收入支出,增加了3432.5万元的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资金收入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收入475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1.75万元,政府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20.65万元。

收入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652.55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了2099.2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减少了土地储备资金的收入,增加了3432.5万元的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资金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支出475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1.75万元,政府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20.6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8.72万元,机关服务142.90万元,事业运行845.98万元,国土资源规划管理35万元,国土行业业务管理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0万元,土地储备支出125.55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保护2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业支出3432.5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2652.55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了2099.2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减少了土地储备资金的支出,增加了3432.5万元的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资金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总收入475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1.75万元,政府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20.65万元。

2017年总支出475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1.75万元,政府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20.6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8.72万元,机关服务142.90万元,事业运行845.98万元,国土资源规划管理35万元,国土行业业务管理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0万元,土地储备支出125.55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保护2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业支出3432.5万元)。

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652.55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了2099.2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减少了土地储备资金的支出,增加了3432.5万元的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

2017年总支出4751.7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20.6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8.72万元,机关服务142.90万元,事业运行845.98万元,国土资源规划管理35万元,国土行业业务管理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10万元,土地储备支出125.55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保护2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业支出3432.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支出总计4751.7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118.7万元,项目支出3633.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92万元,其他资本性项目支出3633.05万元。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111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86.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92万元。

项目支出:

1.国土资源局项目支出3633.05万元

A:土地储备资金125.55万元,主要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三定方案中的职能“主管全县土地的征收、征用、供地工作;用途是测算标准《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平均标准》,项目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预算,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是统一征收省政府批准用地10.1亩。

B:矿产资源规划编制20万元,主要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根据三定方案中的职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用途结合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资源环境特点,对上级矿产资源规划内容、总量调控、结构调整、布局方案等目标、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和落实。统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规划。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和审批权限,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措施。提出管理措施,确保上级规划、本地规划有效地实施。形成科学有效的矿产资源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标准规划编制报价,项目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预算,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要突出监督和管理的直接依据作用,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细化落实各类规划区,明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区和工程,强化资源环境保护,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空间布局、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

C: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0万元。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打造“平战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的通知》确保“十三五”时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地质灾害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地质灾害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三项指标有明显下降,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的调查评价能力、监测预警能力、综合防治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D:统一年产值更新经费25万元。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制订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4)1号文件要求,为了一是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完善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实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客观反映不同区域(区片)综合地价的实际水平、经济差异和地价水平变化趋势。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征地行为,提高征地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征地补偿的随意性,为依法、合理征收集体农用地提供科学、公平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合理解决征地工作中标准难确定、群众难满意的问题。

E:基准地价更新调整经费25万元。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5〕71号)文件要求,开展城区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为了适应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形成地价管理“新常态”,不断推进全省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工作,更新完善市场要素,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和《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要求,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为使各地在城镇土地出让过程中,能准确反映城镇内部地价水平的差异,发挥基准地价对城镇土地出让价格的指导作用,

2.移民办3432.5万元。

A: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资金3432.5万元,主要依据子洲县移民搬迁“十三五”规划任务。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车保有量为5辆),三公经费与2016年比,公务接待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1万元。按上级“三降两禁止”的要求,三公经费较上年降低16.67%。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51.7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安排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4751.75万元。其中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14.92万元(其中办公费64万元,印刷费14.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差旅费8万元,劳务费5.03万元,委托业务费100.5万元,工会经费0.1万元,公车运行6万元,其他交通费15.0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7万元。)。

变化原因: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83.14万元,增加支出31.78万元,的主要原因为增加移民搬迁业务支出和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执行政府采购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委托业务费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固定资产57.2238万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6万元,软件类固定资产6万元,办公设施41.9188万元,其他专用设备3.30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国土局).xls

 

 

                            子洲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