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中小企业促进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子洲县中小企业促进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发展中有关问题,提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拟定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资源、技术和智力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年度计划的编制,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引导企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进行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并规划产业集群和专业园区的建设,促进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
3、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统计、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拟订发展预期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信息采集、分类、发布等工作,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4、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革,推进法人产权制度建设和要素市场建设;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业务工作。
5、负责全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信用担保、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体系建设;联系、指导相关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
6、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科技创新和发展,组织人才培训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协调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与科研教学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快科技成果的转换,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7、负责中、省、市、县对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扶持资金审查、申报工作,并负责跟踪反映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帮助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帮助企业进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8、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转变经营机制,发展外向型经济,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国内横向型经济联合,促进专业化协作、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9、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措施,促进全民创业;督促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企业维权投诉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产品的质量、计量、标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宣传动员工作
(1)、编印《子洲中小企业》报。发行量3.6万份,发行于县内各县级领导、所有部门单位、各乡镇(办事处)、重点企业、及在县外创业的子洲人士。这份报纸为动员创业,提升创业,引领创业和宣传产品、宣传企业提供服务。
(2)、出台政策措施。年初修订出台了《子洲县全民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子政发[2017]8号)文件,对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进行了细化和分析。
(3)在我县城内公路、高速公路入口、大理河南面山体设立全民创业、子洲产品及县域形象宣传牌(“红色子洲 绿养神州”),在高速公路子洲至横山魏家楼段设立子洲果馅、黄芪、黄豆、苹果、核桃5块产品宣传牌,在长明核桃基地、清水沟苹果示范园设立宣传牌;注册“双五星子洲”商标。
2、加工销售企业发展情况
(1)、积极推进我县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我局联合苗家坪镇、淮宁湾镇政府先后察看了14块地,并与农民进行了对接协商。制定了征地、建设实施方案,现已完成征地工作。此外我局领导赴安康考察学习了标准化厂房建设情况,并向省市争取扶持资金。
(2)、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情况。陕西三丰粮油公司投资986万新上服务能力提升流通扩建项目,正在实施中。子洲县天赐中药材公司与黄芪产业办联合实施子洲县黄芪产业融合项目和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子洲黄芪监测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0亿元,正在建设中。子洲县远达彩钢厂投资200万元新增加工设备扩大产能。陕西枫林醇酒业投资350万元新建配套养殖场。子洲县永望中药材公司投资80万元新修建厂房等设施。淮宁湾新建李新庄李文库驴肉加工、粉条厂、长明核桃烘干加工厂、苗家坪新建精细化羊肉加工厂等10多家企业。此外,新增子洲县轩粉缘食品有限公司、枫林酒业有限公司两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多渠道搭建销售平台。春节、清明和端午期间,我局利用“陕北过大年”、中国·子洲第二届子推文化节暨全国“面花”大赛活动平台和陕西子洲第三届四大名山旅游文化节自行车(全国邀请)环山赛等县内活动平台,设立了大型广告牌和组织30余家企业进行了产品展示、展销,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0余万元。此外,组织促进会、企业代表参加第二届山地有机苹果认养活动、2017年丝博会暨第21届西洽会及第二十四届农高会等活动,很好地宣传了子洲优特农产品。
4、加强品牌建设。
(1)、设立形象直销店。拟写了《子洲山地农特产品(苹果为主)直销窗口及网店建设的实施方案(初拟)》和《子洲果品直营店扶持补助办法》及企业或网上销售补助标准;在北京、西安、榆林设立了子洲绿色产品(“子洲山地苹果”)形象直销店。
(2)、认证和商标注册。指导苹果、核桃、中药材、杂粮、食品、酿制品企业,进行产品、基地的“三品一标”认证和帮助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此外,成功注册了子洲县区域标识,为打造子洲品牌,促进品牌建设提供条件。积极促成陕北民歌王王向荣成为我县玖乐酿造公司产品代言人。帮助三丰粮油、鼎盛中药材、双湖果馅等14家企业申报“榆林好产品”项目,最终三丰食用油、天赐黄芪被认定为第一批“榆林好产品”。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无下设机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全局共17人,在职11人,退休6人。部门总编制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4人,事业单位管理1人,协管5人,零就业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与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共预算拨款本年收入1398.37万元,支出1398.37万元,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减少125.79万元,减少8%,减少原因是2017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少99万,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经费26.79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收入1398.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25.79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人员经费的减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支出139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0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收入总计1398.37万元,支出1398.37万元,比2016年同期减少125.79万,同比减少8%,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人员经费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8.37万元,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工资等;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经
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年共支出1398.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7.87万元,津贴补贴22.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万元(包括:办公费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5万元(包括:退休费35.52万元,生活补助0.84万元,住房公积金3.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三)2017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和人员,因公出国0万元;2017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与2016年比无变化。严格执行上级“三降两禁止”的要求。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子洲县中小企业促进局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8.3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子洲县中小企业促进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无违规行为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辆,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通用设备62台,价值25万元,其中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共有0台,价值0万元。2017年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0万元(是/否属于财政拨款车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价值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子洲县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