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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榆林市子洲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4)、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认真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负责革命烈士申报、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日常事务。

5)、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军地两用人才建设工作。

6)、组织救灾工作,核实、掌握和上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7)、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8)、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9)、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10)、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

11)、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12)、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13)、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14)、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15)、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

17)、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1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得到切实保障

1)救灾及灾害重建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防灾减灾宣传。5.12期间,组织开展了“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94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800多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抗灾救灾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7月25日至26日,我县发生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害发生后,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一时间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中。为了方便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奉献爱心,及时将我县救灾募捐相关信息通过网站、电视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告。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7069.5万元(其中市级下达捐赠资金为3581.1万元),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约1600多万元,接收省市下拨救灾资金5215万元。制定了《子洲县“7·26”特大洪涝灾害临时救助工作方案 》、《子洲县救灾物资接收和发放管理办法》、《关于填报7.26洪灾灾后过渡性生活救助和临时救助情况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一是安置受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子洲中学、子洲三中安置点两个,共计安置受灾群众1023人次。二是设立物资接收发放点。县城内设立物资接收点4个,物资发放点8个,免费流动餐点7个(不包括民间自行组织);三是下达救灾资金。及时下达各乡镇“7.26”特大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共计900万元,需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资金311.4万元,(需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每人每天20元,按三个月计算),兑现死亡人员家属抚慰金(30000元/人)18万元,下达“7.26”洪灾一般性损坏农房补助资金644.7万元。下达各乡镇救灾棉被2820块,五保户衣服1879套。截止目前,全年累计下达救灾救助资金2218.98万元,切实解决了低保边缘人员、受灾群众等困难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推进。

、加强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宣传,向所有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户发放政策宣传册,给每户屋内张贴《社会救助政策一览通》,保证每一户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做到社会救助政策公开透明。

、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坚持属地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城乡低保对象进退有序。今年5月份开展农村低保重新评定工作,通过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复审,切实解决了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到了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全县重新核定农村低保对象9547户12897人。为确保城市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开展了低保年检工作。通过年度审核全年共退出城市低保对象退出低保51户81人,新增城市保障对象86户128人,截止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220户4600人。

、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低保从2017年7月1日,提高补差标准,补差等级分为A类252元/月人(兜底低保户)、B类180元/月人,从2017年10月1日,再次提高补差标准,农村低保补差等级分为A类260元/月人(兜底低保户)、B类180元/月人,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510元/人月提高至560元/人月,全年人均补差460元/人.月。全年下达农村低保资金3822万元,城市低保金及取暖费等合计2634.092万元,城市临时救助金117.57万元,农村临时救助资419.2万元,城乡困难居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政策实施,将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做到保障对象精准,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重点贫困家庭按家庭人口数足额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止目前全县核定民政兜底保障对象809户1539人。

、高度关注农村“三留守”人员,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县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全县统计在册的农村留守儿童177人、留守妇女1559人、留守老人5223人,困境儿童507人,并进一步开展了关爱活动。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进行。

、积极资助参合。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资金,确保资助率达到100%。全年资助低保、五保、孤儿参合费111.89万元。

、充分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住院报销比例仍未达到90%的,实施民政医疗救助兜底政策,确保符合救助对象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使困难群众得到最大限度救助。截止目前,民政兜底医疗救助累计救助9517人次,支出农村兜底医疗救助资金1097.3万元。全年,累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596.6万元。

(4)全面贯彻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敬老院规范运行。

、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强我县农村五保户、孤儿安全管理工作。对五保户、孤儿分别挂牌照像,完善资料档案,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杜绝了空领、套领资金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通过排查审核,完善了五保户纸质、电子档案,重新核定五保对象1801人(集中供养人员58人),一次性计发60名五保对象死亡丧葬补助资金31.96万元,下达全年五保供养补助资金978.06万元,解决了农村五保户的生活困难问题。重新核定孤儿86人,建立孤残儿童信息网络,下拨孤儿生活补助资金80.8万元,解决了孤儿的生活困难问题。

、强化区域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安全管理工作。印发了《子洲县民政局开展全县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冬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养老机构集中开展检查、排查,针对查出的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与各养老机构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落实到人。经多方筹资60万元,购置烟雾报警器70多台、灭火器90多台,邀请县安检、消防等业务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30多名敬老院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了培训。我县敬老院集中供养58名五保户,在优先保障五保老人入住的提前下,向社会公开接收老年人入院居住,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使用率。

2、坚持协调联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的思路,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把换届工作作为全局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来抓,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分工,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我局及时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把握各村村情及村干部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前期,我局已完成对279个行政村的选情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了279个行政村村“两委”换届前期研判摸底统计表。

地名普查工作深入推进。成立了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各项普查规章制度,聘用专职人员从事地名普查和档案管理工作。今年3月底,全面完成地名外业采集、资料收集、地理坐标GPS定位等相关信息,完成调查登记表、采集多媒体信息5405份。5月初,已通过省级验收,目前等待迎接国家级验收。

狠抓村级社区建设。坚持“设点合理、注重质量、强化作用发挥”的原则,指定专人深入社区建设工地,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确保了社区建设圆满完成。今年经我局多方筹集资金完成了电市镇张洞村等8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下拨项目建设资金107.2万元。建成农村幸福院6个,现全县共建成农村幸福院66个,分布于18个乡镇的农村人口集中区域,投入运转补贴资金近400万元。可集中为3000多名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                                                     

3、坚持双拥共建,积极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1835人,下达全年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参战人员、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年满60周岁退伍军人、退休干部、三属、六十年精退),共计843万元。下达2015至2016年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06.47万元,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费支出59万元,支出2017年度优抚对象临时救助资金共计26.9万元,春节、“八.一”慰问支出72万元,累计支出各类优抚资金1507.37万元。共安置退伍军人68名。

4、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不断强化

1)严格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新登记社团92个,民办非企业3个,目前,全县共有社团118个,民办非企业4个。开展了新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进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2)优化婚姻登记流程。婚姻登记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实际,优化、简化登记流程。截止目前,登记结婚1501对,补发婚姻证件727对,档案查询并出具有关证明1649份。接待离婚对象622对,经调解劝说后,实际登记离婚387对,登记准确率100%。加快了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补录1999年—2004年结婚登记826对,推动了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加强社会福利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全年销售彩票收回公益金110万元。

5、公益救助,初见成效。

1)、一年来,为解决部分农村留守鳏寡孤独老人由于年龄偏大或多病、残疾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仍存在吃穿发愁问题。我局积极探索实施以“邻里服务互助”为重点的精准扶贫行动,通过特殊贫困户之间的有偿服务互助,使得互助双方衣食无忧,吃穿两不愁,同步解决“脱贫”和“解困”的问题。

2)、为充分发挥孝善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创造多位一体的精准扶贫工作格局,让农村贫困老人重新融入家庭,回归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子女尽孝的中华民族传统养老模式,切实解决贫困老人的脱贫问题,预防和杜绝子女推卸责任、把老人推向政府养老的非正常现象。我局积极宣传大力弘扬“孝”字当头的儒家文化传统,将“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和养老扶贫有机结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孝善养老扶贫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正面激励、道德约束、示范带动、舆论监督,引导子女赡养老人尽孝心,倡导社会行善积德献爱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扶贫事业,建立了贫困老年人养老扶贫的新模式。

3)、加快村级爱心超市建设步伐,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今年,我们展开村级爱心超市建设项目前期的有关工作,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管理运行模式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并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向社会各界募集社会富余物资,现已在双湖峪镇林场村等21个贫困村建成“爱心超市”,这项活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力争于在2018年5月底前,每个贫困村都建成爱心超市。

6、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关于子洲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子洲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总投资2596万元,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双面二层楼4栋。但因选址、征地等工作难以落实,致使工程无法开工建设,建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土地问题。

2)关于农村幸福院运转经费不足问题。我县投入使用农村幸福院40个,特别是苗家坪镇徐家河、代家沟、艾家河村及三川口镇西庄村幸福院,长期入住生活的老年人都在四五十人以上,为近400名老年人提供不同程度的服务。目前,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无固定经费保障,请求将我县农村幸福院运行经费纳入省市财政给予保障。

7、2018年民政工作要点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要求民政工作改革要有法有据,工作机制从政府统揽向政府主导、社会协作、公众参与转变,促使我们的工作从决策到实施的过程要更加公开透明。基于以上客观事实,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集中精力学习十九大精神,提升民政干部理论业务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十九大精神计划,以计划为抓手,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平时自学的方式,把十九大精神学透学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等民政业务工作,系统地学习十九大精神,每月未召开学习大讨论,查不足,找问题、促工作。把精神有机地融入到我县民政工作中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打造一支理论精、业务强、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

2)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编印宣传资料,积极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能力,形成我县应急突发性火灾、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相关制度,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妥善安置,生活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规范救灾款物的使用,做好春荒冬令期间及突发性灾害的救灾工作。

3)规范城乡低保救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为,做好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等工作,全面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衔接工作,计划2018年起,提高补差标准,补差等级分为A类3470元/年人(兜底低保户)、B类2160元/年人。与县扶贫办协调配合,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纳入帮扶,帮助其脱贫增收,做到应扶尽扶。确保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基本情况分类统计摸底工作,做到底子清、数量清、政策熟、程序严。同时加大养老机构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力度,加强服务水平建设。

4)强化医疗救助,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2018年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住院报销比例仍未达到90%的,实施民政医疗救助兜底政策,确保符合救助对象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使困难群众得到最大限度救助。

 5)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保障优待金按时足额兑现,落实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抓好双拥共建,切实加强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6)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做好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7)不断强化社会行政事务。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逐步落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8)全力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子洲县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子洲县社区服务中心、救助站、优抚对象服务中心、救灾库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争取在2018年8月份投入使用。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护工作,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功能。

9)加强社区建设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社区管理水平,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幸福院管理。全年再新建4个农村社区和12个农村幸福院,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集中娱乐,生活服务等日间照料。

10)规范宗教活动和宗教场所管理,抓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11)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民政工作能力水平。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及制度》《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制度》《农村特困供养工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度》《优抚安置工作制度》等业务工作程序及规章制度,切实使民政干部能够按制度办事,按制度从事业务工作。制定严格的奖罚措施,扎实使各项业务工作有章可循,从而提升民政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民政局部门本级(机关)

2

老龄办

3

低保办

4

宗教局

5

婚登处

6

中心敬老院

7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46人;实有人员49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3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总计由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45.43万元,较上一年增加4025.69万元。主要因城乡低保、老龄事务、医疗报销和军人优抚有交大变化,增加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里;城乡社区因上级政策影响,加大了建设力度,较上年有大幅度投入的增加;另外政府性基金也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2、本年度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3、2017年本部门支出2094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1.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6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168.9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11.72万元。主要因城乡低保、老龄事务及军人优抚有非常的大变化,增加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里;城乡社区因上级政策影响,加大了建设力度,较上年有大幅度投入的增加;另外政府性基金也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较上一年增加4025.69万元。主要因城乡低保、老龄事务、医疗报销和军人优抚有交大变化,增加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里;城乡社区因上级政策影响,加大了建设力度,较上年有大幅度投入的增加;另外政府性基金也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

2、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计20945.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1.88,主要支出项目是抚恤、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3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11.72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05.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27.9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生活补助和救济费;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11.72万元,较上一年增加110.734万元,支出1011.72万元。政府性基金由上级部门决定,一次性拨款,本部门不直接参与预算及调整。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三公”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培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39万元。建立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分别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评价和打分,对于得分不足的指标进行了反思,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满分运行。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7.64万元,较上一年减少13.56万元,主要因本部门加强了对经费支出的控制,严格管理了日常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共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无购置车辆;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子洲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