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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子洲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建议。

2、承担编制全县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城市公交客运的运营管理;指导汽车技术检测与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学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4、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组织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指导全县地方公路网络化建设以及公路行业管理;在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中行使质量监督职责。

6、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运政、路政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并对相关治超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7、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外事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国家高等级公路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对全县农村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8、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307国道子洲过境线建设工程路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行政村通畅率达到100%,提前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

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达到县道74、乡道73、村道61。

3、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道路客货运输服务水平。

4、“7.26”洪灾灾后交通抢险圆满完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4个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子洲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2

子洲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3

子洲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4

子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5

子洲县出租车管理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5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47人;实有人员158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4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2702.8万元,支出2702.8万元,较上年比较,减少5456.06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上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较多,公路建设资金较大,而本年度该类项目较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2702.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42.99万元,交通运输收入245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59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2702.8万元,包括:基本支出 2138.26万元,项目支出564.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13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2.8万元,支出27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26万元,项目支出564.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8.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13万元。较上年减少5456.06万元,主要减少原因上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较多,公路建设资金较大,而本年度该类项目较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2.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5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5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8.13万元,具体为基本工资642.66万元,津贴补贴1089.6万元,奖金63.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66万元,退休费138.98万元,生活补助1.5万元,医疗费0.59万元,住房公积金106.59万元,采暖补贴1.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0.1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具体为办公费12.02万元,印刷费3.54万元,水费5.89万元,电费7.05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差旅费0.66万元,维修(护)费13.75万元,劳务费7.9万元,工会经费0.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万元,三公经费与2016年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0.68万元。按上级“三降两禁止”的要求,三公经费较上年降低8%。

2、培训费支出0元。

3、会议费支出0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702.8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3万元,较上年减少204.18万元。今年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在预算安排中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0.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交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