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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榆林市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洲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子政办发〔2010〕145号)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能是: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负责管理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纠正、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安全;负责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与发牌、发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具体职能是: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二)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三)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四)机动车牌证发放、车辆检验;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非机动车牌证发放;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监管、教育工作;

(五)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六)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七)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八)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九)接受群众监督;

(十)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案、刑事案(事)件;

(十一)实施交通应急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大队共出动警力15326人次,出动警车6200车次,共查处(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103起,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71起,其中饮酒驾驶64起,醉酒驾驶7起。查处客运车辆超员4起,涉牌涉证1318起,五类车非法载客336起,办理行政案件238起,行政拘留59人,侦办刑事案件9起,逮捕1人,现已移送起诉8人。缉查布控预警21081次、拦截预警车辆198辆(上网处罚75辆、正常放行123辆)。    

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总量为13790起,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信息采集100%,电子档案率100%。

在老君殿镇、苗家坪镇、双湖峪镇、电市镇、周家硷镇等5个乡镇设立“流动考场”。开展摩托车科目一考试13场,参加考试学员962人次。大队全面启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开放自主预约考试,通过互联网注册用户3765人,预约考试966人。

2017年,办理机动车业务2894辆/次,其中注册登记431辆,注销登记455辆,车辆年检1466辆,其他538辆;办理驾驶人业务5005人/次,其中增驾217人,换证2252人,补证476人,满分学习12人,注销登记84人,其他1059人。 2017年,大队共开展宣传活动321场次、交通安全课270场次、各类媒体刊发稿件68篇,辖区悬挂宣传横幅70条,制作宣传展板80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发送安全提示短信120条,LED显示屏全天滚动,内容更换35次,开展“五进四创”宣传50次,向驾驶人发送安全提示信息1.5余万条,受教育群众达3.5万人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没有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85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5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96.21万元,支出总计1396.21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支出有所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县城交通设施的增加。

2. 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为1396.2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上年度收入总计为1172.4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比较有所增加,增加原因是县城交通设施的增加。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1396.2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58.55万元,项目支出337.66万元。上年度支出总计1172.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72.3万元,项目支出100.1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比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县城交通设施的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96.21万元,支出总计1396.21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收入支出有所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县城交通设施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96.2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03.07万元,项目支出(治安管理)33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合计1058.5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03.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7.05万元,津贴补贴363.5万元,奖金11.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5.07万元,其中:办公费44.04万元,印刷费25.72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3.07万元,电费14.35万元,邮电费3.62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31.61万元,维修费79.42万元,租赁费31万元,被装购置费22.98万元,专用燃料费19.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1万元,其他交通费51.2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2017年度发生特大洪灾,5辆执勤执法车被水淹,又购置执勤执法车5辆,车辆保有量11辆;国内外公务接待费为0。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9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比较有所增加。增加原因是洪灾后新购置了公务用车。

2、2017年培训费支出决算为0元。无增减变化。

3、2017年会议费支出决算为0元,无增减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396.2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55.07万元,比上年度383.05万元减少,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单位日常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能按照政府采购进行各项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国有资产共计861.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为248.51万元;专用设备325.18万元;家具用具35.22万元;土地、房屋、建筑类为252.7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2017本部门决算表.xls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