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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子洲县纪委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斥。

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子洲县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助力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和规范市场环境工作部署,着力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约谈问责,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逐级夯实。分类制定乡镇、县直部门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44项,逐一落实到17个牵头单位和43个责任部门,并建立“按季派单”督办机制,累计派发督办单484份,对10个未能按期回复办理结果、18个完成“按季派单”任务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制定出台《治理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暂行办法》《“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和《干部违规违纪记分管理办法》,查处党内问责案件25起、领导干部问责案件41起,问责党员干部48人;对全县104个乡镇和县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3名乡镇党委书记、2名纪委书记和7个部门负责人实施了诫勉谈话;对受到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党政纪处分等9种处理情形的党员干部做出计分处理286人,以严格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是坚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落实。强化集中核查,重点围绕转嫁公款吃请费用、以“误工费”名义滥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对全县279个行政村、40个政府重点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会计账目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成立4个督查组和1个暗访组,采取发票倒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累计成立督查组14个、开展暗访检查11次、专项检查4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起,党政纪处分45人、诫勉谈话3 人、提醒谈话1人,并对查实的问题全部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查处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33起,通报曝光单位39个,通报批评党员干部45人;开展会风会纪督查11次,约谈提醒13人,全县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持续加压发力,纪律审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严格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今年以来共召开书记办公会18次,交办各类问题线索182件,初核122件、谈话函询12件;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24次,作出立案审查决定86件;召开常委会议15次,结案7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2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31人、提醒谈话38人、诫勉谈话97人;对轻微违纪问题,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79人;对严重违纪问题,给予重处分18人;对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起,党政纪处分95人、组织处理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7起59人,收缴违纪资金25.76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深化源头治腐,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健全完善。制定印发《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六廉”制度的通知》,组织廉政法规考试5场(次),对115名拟任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考察、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4名干部因考核成绩不及格被暂缓任用。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对489名党员干部作出廉政鉴定。制定出台县管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为11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规范的廉政档案。加强与公检法和审计等机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对县法院和公安机关移送的20份党员干部生效判决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有效处置,依规依纪处分党员干部25人;对审计部门抄送的63份审计报告进行分类研判,从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15件,立案审查13人,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4人。

五是注重整改落实,巡察监督治本作用初步显现。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齐配强了巡察办和5个巡察组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分4轮已完成对6个乡镇、13个县直部门和12个政府下属事业单位的巡察监督,并围绕脱贫攻坚和中省市检查反馈我县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一轮专项巡察,同时对首轮6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县委四轮巡察共印发巡察专报11期,组织个别谈话1100余人次,反馈整改意见257个,督促健全完善制度措施10余项,移交各类问题线索41个,依规依纪处理党员干部23人,实现了巡察监督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

六是从严问责曝光,“三个助力”工作扎实推进。研究制定“三个助力”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问责办法》,共处置涉及“三个助力”问题线索111件,其中了结38件,立案审查73件,党政纪处分87人、提醒谈话26人、诫勉谈话48人、批评教育12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有效发挥了查案治本的警示震慑效果。成立6个专项巡察组,重点针对脱贫攻坚“两率一度”、公职人员参与倒卖易地扶贫安置房、救灾救助资金发放、灾后重建任务落实,以及各级扶贫干部履行帮扶责任等情况,集中进行了四轮明察暗访,共印发暗访情况通报7期,通报批评18人,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19人,党政纪处分14人,并责令6个乡镇党委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累计排查移民搬迁对象565户,确认转让9户、重点跟踪监管4户。

七是推进自身建设,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坚持集体学习例会制度,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制定出台机关《“三会一课”学习工作计划》和《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办法》,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一章、两准则、四条例”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列为学习重点,累计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活动26次,业务培训5次,专题研讨10次,知识测试5次,形成了“一周一学习、一月一研讨、一季一测评、半年一通报”的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2个党支部和4个党小组围绕《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县委“三强两提升”教育实践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环境大讨论”活动,集中开展6次专题研讨,65名干部向组织递交了个人承诺和学习计划,9名党员志愿者走进双湖街社区看望慰问了特困户,全体党员帮助33名贫困家庭儿童实现了“微心愿”。7.26洪灾发生以后,县纪委2次下发紧急通知,对全县救灾和灾后防疫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并成立9个督查组,全程协调推进灾后防疫和灾后重建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纪委、监察局内设10个科室总决算。

中共子洲县纪委、子洲县监察局进行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纪委、监察局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干部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室),四个派出纪检组监察室(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监察室、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监察室、工交财贸系统纪检组监察室、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监察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财政供养单位,截止2017年底,有编制54个,其中行政编制26个,事业编制28个;实有在职人员 61人,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17年收入总计930.31万元,支出总计930.31万元。收入支出总数与上年对比,金额略有增长。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单位2017年总收入930.3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911.33万元相比,金额上涨19.38万元,上涨幅度2.13%,收入科目构成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金额略有增长,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为基本支出80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9.33万元),项目支出126.0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126.05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科目无变化,金额略有增长,增长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0.71万元,支出总计930.71万元,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加19.38万元,增幅2.13%。增加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支出总计93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作、文艺活动及其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支出总计804.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3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和人员,因公出国0万元;2017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轿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3万元,三公经费与2016年比,公务接待费降低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0.67万元。按上级“三降两禁止”的要求,三公经费较上年降低5.73%。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比减少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今年县纪委没有开展培训业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与2016年会议费支出均为零。无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县纪委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0.3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支出159.33万元,与上年比有所下降,减少原因单位合理控制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县财政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进行采购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资产总额206.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5万元,占比0.1%;固定资产205.77万元,占比99.9%。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县纪委2017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