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子洲县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政策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的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本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指导乡镇财政业务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拟订县内有关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全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机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经济发展方面的县财政支出,中、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执行,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并监督执行,组织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财政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政府研究工作;拟订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三)研究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和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县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建为引领,以增收节支和创新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做大做强财政蛋糕,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深化财政改革,改进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切实增强财政增长动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实现地方财政收入9200万元,较上年7622万元(剔除2016年税收收入一次性因素4805万元)增长21.00%。其中,国税局3450万元,地税局3450万元,财政局2300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子洲县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子洲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财税实施和财政监督的职能部门。现有内设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农税局、财政监督检查局、农业财务管理所、收费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乡镇核算中心、资金所、会计局、税控办、企财所、函授站等13个所属事业单位,其中企财所、函授站为股级建制,其他为正科级建制。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子洲县财政局 |
2 | 子洲县综改办 |
3 | 子洲县农财所 |
4 | 子洲县采购中心 |
5 | 子洲县支付中心 |
6 | 子洲县资金所 |
7 | 子洲县会计局 |
8 | 子洲县财政监督检查局 |
9 | 子洲县乡核算中心 |
10 | 子洲县税控办 |
11 | 子洲县收费中心 |
12 | 子洲县国资办 |
13 | 子洲县企财所 |
14 | 子洲县函授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子洲县财政局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80人;实有人员179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7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17年收入总计8118.56万元,支出总计8118.56万元。与上年2784.05对比,收入增长较多。增长主要因7.26水毁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基建较上年增加较多。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总收入8118.5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2784.05万元相比,金额上涨5334.51万元,上涨191%,收入科目构成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因7.26水毁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基建等,较上年增加较大。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8万元,教育支出4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万元,农林水支出4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6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为基本支出198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5.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55.79万元),项目支出6137.2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科目无变化,金额有增长,增长原因,因7.26水毁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基建等,较上年增加较大。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18.56万元,支出总计8118.56万元,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加5334.51万元,增幅191%。因7.26水毁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城市基建等,较上年增加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支出总计811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作及其他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支出总计1981.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子洲县财政局系统“三公”经费支出共6.9万元,比上年减少4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单位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费等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现下属事业单位保有7辆公务用车,下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较2016年减少49%。
③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无支出,原因是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培训费0.2万元,较2016年减少70%,因2017年度将部分培训放在财政局电教室进行培训,减少了培训开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会议费1万元,较2016年减少70%,大力压缩会议开支。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18.5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即部门的公用经费预算共计254.8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67.93万元、印刷费15.40万元、咨询费11万元、手续费1.72万元、水费16.3万元、电费24.2万元、邮电费7.17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22.56万元、维修费58.8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36.9万元、专用材料费1.35万元、工会经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50万元,专用设备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2017年财政系统资产总额1118万元,其中办公楼474万元,机房设备200万元,2台锅炉86万元等。截至2017年末财政系统共有车辆7辆, 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子洲县财政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