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子洲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措施及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依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县法学教育规划、年度计划;
3、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县社会法律咨询事务机构。
4、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
5、指导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和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7、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8、负责全县仲裁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
9、指导全县的法学理论研究。
10、协调和指导全县“148”法律服务工作。
11、管理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
12、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子洲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级经济、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各项工作,努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子洲、幸福子洲、实力子洲”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现总结如下: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学习摆在首位。积极营造学习氛围,深入开展落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思想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三项机制”为抓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报告个人事项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切实做到廉洁从政、规范用权。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我局把此项教育活动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运用专题学习、交流座谈、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助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狠抓落实。要求全系统所有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和职责作出承诺,建立个人学习档案;组织人员不定期查阅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情况,掌握学习教育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学习教育活动高标准展开、高质量推进。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多形式开展各类学教活动,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知行合一效果进一步明显,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度,2016年,我局集体学习6次,集体学习参学率达85%。组织开展了“实力子洲、幸福子洲”研讨交流会2次。二是深入开展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学习,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的宣传活动,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道德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县创文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县创文办交办的各项任务。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深入推动“法律六进”普法活动。积极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月份在全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义务教育普法宣传活动,受教育学生一千余人次。在“4.15”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6.16”安全生产日联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在县禁毒工作三年规划表彰大会中,我局在县二中操场开展禁毒宣传工作;累计发放普法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启之年,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效果,让广大群众更轻松、愉快的接受普法教育,我局举全局之力组建了文艺演出普法宣传队,运用老歌新唱、陕北说书、三句半及大合唱等群众喜爱的形式,将普法知识融入到演出中,让群众在享受文艺演出的同时,接受普法教育。截至现在,我局已在全县14个乡镇举办了“弘扬法治文化、推进依法治县、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单13000多份,书籍8500多册,子洲县电视台、榆林新闻网、陕西文明网等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加强完善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今年以来,我局联合检察院多次召开社区矫正会议,不断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规守矩,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2016,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3人,累计接收矫正人员396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249人,在矫人员147人。5月份,邀请各乡镇分管司法工作的责任人,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面对面谈话,对社矫工作在基层存在的不足进行了纠正。二是全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同时对一些老弱病残刑释解教人员,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生存之道。2016年,我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9人,帮教率、安置率达到95%以上,有效解决了刑释人员生活压力,促进了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使其不至于重新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队伍。根据县人大、政协提议,我局联合卫生局组织建立“子洲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抽调3名骨干干警为成员;建立完善了劳资纠纷、交通事故、法院的诉前调解3个专业调解委员会,2016年,全县所有乡镇、村居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16年,共受理调解案件96件,调解结案92件,调解成功率96%。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为我县创建“平安子洲”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积极拓宽法律服务范围。
一是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全面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公证处在办理以往常规性公证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向扶贫等领域拓展,并为部分群众提供了上门服务,切实保障了群众切身权益。2016年,公证处共办理经济性公证案件65件、民事案件114件、批量业务办理110件。二是降低法律援助门坎,确保做到应援尽援。根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我局今年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坎问题,为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撑起保护伞。2016年,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当事人432人次,代写协议、起诉书30份,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2件。三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高律师服务层次。通过开展律师党建活动,教育引导律师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2016年,陕西信一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顾问6家,刑事辩护案件34件,民事代理14件,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252件,提供法律援助5件。
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强化基层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理论水平和履行职能业务的能力。2016年,我局组织司法干警人员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干部学习讲座3次;安排相关业务人员赴省、市参加业务培训3次,共23人次。二是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双层管理体制,加强组织机构、干警队伍、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人员管理到位、制度齐全。三是经过多方协调、克服多重困难,我局于4月中旬完成新司法行政业务综合大楼的搬迁事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子洲县司法局机关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辖18个基层司法所,行政编制41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62人;退休人员15人。
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子洲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6人;子洲县公证处,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4人,退休3人;子洲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5人,退休1人;陕西信一律师事务所,差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2人,退休2人。以上单位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管理。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967.10万元,支出967.10万元。2016年收入1033.30万元,支出1033.30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了66.20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了66.20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子洲县司法局部门决算总收入967.1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81.20万元,普法宣传285.90万元。2016年子洲县司法局部门决算总收入1033.3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6.2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52.70万元,比上年增加171.50万元;基层司法所业务18.00万元;普法宣传162.6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子洲县司法局部门决算总支出967.1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81.20万元,普法宣传支出285.90万元。2016年子洲县司法局部门决算总支出1033.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52.70万元;基层司法所支出18.00万元;普法宣传支出162.6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6.20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3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52.70万元,基层司法所支出18.00万元,普法宣传支出162.60万元。按支出单位性质分类,行政单位支出1033.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基本支出852.70万元,项目支出180.6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30万元,基本支出8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0.5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2.20万元。项目支出180.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40.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90.50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91.60万元,奖金支出17.40万元,其它社会保障费支出141.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60万元,其中办公费6.6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维修费135.70万元,培训费10.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1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8.2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子洲县司法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0.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中,公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子洲县司法局2015年培训费支出0.27万元,2016年培训费支出10.6万元,比上年增长10.33万元,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数及技能培训内容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子洲县司法局2015年会议支出1.71万元,2016年会议费支出8.5万元,比上年增加6.79万元,因会议范围扩大。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子洲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经费0万元,支出经费0万元。
(五)2016年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子洲县司法局2015年行政运行支出681.20万元,2016年行政运行支出852.70万元,比上年增加171.5万元。机关运行费是根据2016年度我局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进行开支,根据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需要,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支出。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是严格按照2016年年初计划安排执行,未进行变更、调整。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度司法局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支出经济分类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033.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852.7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二、外交支出 | 人员经费 | 640.5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日常公用经费 | 212.2 | ||
三、事业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907 | 二、项目支出 | 180.6 | |
四、经营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180.6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
六、其他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8.1 | 四、经营支出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支出经济分类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640.5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9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6.3 | |||
十六、金融支出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债务利息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2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其他支出 | 180.6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33.3 | 本年支出合计 | 1033.3 | 本年支出合计 | 1033.3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结余分配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经营结余 | |||||
收入总计 | 支出总计 | 1033.3 | 支出总计 | 1033.3 |
2016年度司法局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033.30 | 1,033.3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852.70 | 852.7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8.00 | 18.0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162.60 | 162.60 | |||||||
2016年度司法局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033.30 | 852.70 | 180.6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033.30 | 852.70 | 180.60 | |||
20106 | 财政事务 | 1,033.30 | 852.70 | 180.60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1,033.30 | 852.70 | 180.60 | |||
2016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支出经济分类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033.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852.7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二、外交支出 | 人员经费 | 640.5 | ||
三、国防支出 | 日常公用经费 | 212.2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907 | 二、项目支出 | 180.6 | ||
五、教育支出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180.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8.1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支出经济分类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640.5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9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6.3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十六、金融支出 | 债务利息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基本建设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2 | 其他支出 | 180.6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33.3 | 本年支出合计 | 1033.3 | 本年支出合计 | 1033.3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基本支出结转 | 基本支出结转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收入总计 | 1033.3 | 支出总计 | 支出总计 | 1033.3 |
2016年度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033.30 | 1,033.3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033.30 | 1,033.30 | ||||
20406 | 司法 | 1,033.30 | 1,033.30 | ||||
2010601 | 行政运行 | 852.7 | 852.7 | 212.2 | 180.6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8.00 | 18.00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162.60 | 1,626.00 | ||||
2016年度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备注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033.30 | 640.50 | 392.80 | ||
20406 | 工资福利支出 | 640.5 | |||
2040601 | 基本工资 | 190.50 | |||
2040602 | 津贴补贴 | 291.60 | |||
2040603 | 奖金 | 17.40 | |||
20406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41.00 | |||
204060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90 | |||
办公费 | 16.60 | ||||
印刷费 | 5.9 | ||||
水费 | 2.30 | ||||
电费 | 4.00 | ||||
差旅费 | 10.10 | ||||
会议费 | 6.30 | ||||
装备购置费 | 30.00 |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3.20 | ||||
其它交通费 | 7.50 | ||||
维修费 | 18.00 | ||||
2040605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2.60 | |||
办公费 | 6.60 | ||||
印刷费 | 3.70 | ||||
差旅费 | 1.00 | ||||
维修费 | 135.70 | ||||
会议费 | 5.00 | ||||
培训费 | 10.60 | ||||
221 | 48.20 | ||||
22102 | 48.20 | ||||
2210201 | 对个人家庭补助 | 48.20 | |||
住房公积金 | 48.20 | ||||
208 | 78.10 | ||||
20805 | 78.10 | ||||
2080501 | 对个人家庭补助 | 78.10 | |||
退休费 | 78.10 |
2016年度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5.1 | 0 | 6 | 6 | 0 | 0 | 8.5 | 10.6 |
2016年度司法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
21212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2121203 | 土地整理支出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