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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2023年县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50万元安排如下:

资金来源:县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规模:1550万元;

分配情况:用于双湖峪街道办项目管理费10万元;用于何家集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安全饮水提升工程项目18万元;用于老君殿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用于裴家湾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脱贫户监测户到户产业帮扶项目3.5万元;用于淮宁湾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产业帮扶项目20万元,配套产业道路建设项目9万元;用于驼耳巷乡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村组道路硬化项目89万元,村内排洪渠项目120万元;用于苗家坪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配套产业道路建设项目6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项目95万元;用于三川口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村组道路建设项目17万元,村组路灯项目8.8万元,安全饮水提升工程项目30万元;用于马蹄沟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土地治理项目20万元,道路维修工程项目28万元,安全饮水提升工程项目15万元;用于瓜园则湾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管理费10万元;用于李孝河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管理费10万元,安全饮水提升工程项目48万元;用于电市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用于水地湾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管理费10万元,产业道路建设项目95万元;用于周家硷镇政府项目管理费20万元,村组道路硬化项目14万元;用于马岔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安全饮水提升工程项目56.5万元;用于槐树岔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管理费10万元,安全饮水提升工程项目15万元;用于高家坪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管理费11万元,村组道路硬化项目4万元;用于砖庙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安全饮水提升工程项目5万元。

用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管理费10万元;用于县乡村振兴局产业道路建设项目233万元,排洪渠项目26万元,排水设施建设项目8万元,道路隐患治理工程项目37.2万元,村组道路硬化项目165万元,排水渠项目20万元,项目管理费89万元。

附件:子财发〔2023〕410号——关于调整2023年县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09127221494     12317

监督地址:子洲县财政局

子洲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