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8万元安排如下: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规模:648万元;
分配情况:用于电市镇政府省级重点帮扶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项目20万元;用于老君殿镇政府产业道路建设项目115万元;用于马岔镇政府村集体经济农机服务项目40万元,道路隐患治理工程项目20万元;用于苗家坪镇政府中药材产业配套产业道路建设项目15万元;用于双湖峪街道办中药材基地配套产业道路建设项目15万元;用于驼耳巷乡政府村内排洪渠项目70万元;用于周家硷镇政府项目管理费10万元;用于砖庙镇政府村集体经济兔肉加工厂维修改造项目13万元。
用于县畜牧兽医局项目管理费20万元;用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老君殿移民搬迁产业后续扶持挂面加工厂改扩建项目35万元;用于县林业局核桃低产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155万元;用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费20万元;用于县乡村振兴局三川口镇西庄村白绒山羊养殖基地配套产业道路建设项目20万元,产业道路建设项目35万元,道路帮畔工程项目15万元,桥涵工程项目10万元,项目管理费20万元。
附件:子财发〔2023〕365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09127221494 12317
监督地址:子洲县财政局
子洲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