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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评—改—优”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为客观评价2021年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工作成效,根据《子洲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子办发〔2021〕4号),县营商办组织开展了“以评促改、以改促优”2021年度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工作。

据本次年度考核通报,县法院、县税务局、县发改和科技局、县电力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5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等次;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7个单位被评为良好等次;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一般等次。

本次考核发现,我县在营商环境和信用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够、政策不惠、执法不公、服务不优、创新不够、格局不大、保障不力等一些问题和短板。在2022年的工作中,我县将以问题为导向,以促进提升为目标,要求县营商办及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发挥好“牵引器”和“主力军”作用,严格按照“四个一”工作机制,全面优化提升“子(只)一次·洲(周)服务”工作体系,着力塑造“子域有诚·洲志四海”信用新品牌,用县域营商“软”环境,构建子洲发展“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