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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年度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满足我县科技创新需求,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科技服务业市场体系,培育壮大科技服务机构,更好服务我县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现决定对我县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

2023年8月24日前,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二、备案主体

围绕科技型企业培育、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科技项目服务等工作,为我县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等技术服务,具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备案条件

1.在子洲县内注册成立满一年,或在县外注册满三年的独立核算机构。

2.备案机构拥有实际办公场所、设施及资源,具有在子洲县内实际服务的能力。

3.具有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

4.具有成功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业绩和良好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备案材料

1.填写《子洲县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3.机构人员花名册;

4.机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新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母公司相关材料);

5.机构无不良记录及材料真实性声明;

6.备案材料一式三份胶装好,同步报送电子版;

五、材料初审

由我单位对辖区内科技服务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完成初审。

六、审核登记

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推荐备案登记,并将通过备案登记的科技服务机构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相关说明

经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我县科技型企业的服务,自觉接受县市科技部门的监管,对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科技服务机构,将会纳入科技信誉不良记录。

八、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尽快申报,于8月24日12点前将备案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县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秀秀

联系电话:15209125342

电子邮箱:552425707@qq.com

附件:子洲县科技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pdf


子洲县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