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榆林市共建共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榆林市共建共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陕发〔2021〕12号)精神,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速把创新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的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县市区积极参与,以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主线,以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为总窗口,以人才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为保障,不断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要素、构建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把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打造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总源头和总平台,为榆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榆林市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重点领域建设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及其他新型研发机构20个以上,其中2~3个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新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壮大,推广转化科技成果200项以上,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800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 企业200家;创新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建成双创服务平台10个以上,各类创新基金总规模达10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10亿元;全市研发投入强度达2%,把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建成辐射带动榆林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共享式、开放型、综合性科技创新大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设立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重点打造4个平台和3支队伍,推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与榆林产业发展实际深度融合,助力榆林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构建企业行业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围绕我市19条重点产业链,建立全市创新驱动专家库和技术需求清单,针对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等需求,共建共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资源,把创新嵌入产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我市支柱产业,联合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制等形式,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核心技术,开展研发攻关与创新突破,提升产业链竞争力;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形式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聚焦企业个性需求,建设个性技术研发平台,引入一批企业在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突破技术瓶颈,开展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联合攻关,实现“出成果”与“用成果”有机统一。深化校地合作,围绕能源化工、特色农业等区域创新发展需求,探索“在港研发+飞地转化”等模式,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在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建设协同创新平台。支持榆能集团等企业配套建设一批创新研发平台和中试基地,促进秦创原项目成果从小试技术转化为工业化技术。经认定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在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设立市级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申报窗口。建设中小企业研发服务中心,加大创新券投入补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研发支持、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运营管理等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完善科研成果发现、收集、筛选、分析机制,形成以产业行业分类的科技成果库。利用大数据分析市场技术需求,组织开展路演、推介、科博 会等活动,加强供需对接。在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建设技术 转移机构,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点、仪器设备共享中心,健全面向成果、企业、金融和政府端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依法依规推动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试点,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共享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健全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机制。构建投资人、行业专家、企业家等多方参与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制,健全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构建成果转化容错容 败免责机制,充分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营造鼓励创新、宽容错误和失败的良好氛围。(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构建中试孵化基地。按照“政府主导十企业化管理十市场化运作”方式,吸收科投基金、大型企业、民间资本共同投资运营,构建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众创空间+孵化器”服务体系,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方位、定制化的精准服务。通过“在港孵化、榆林转化”方式,结合招商引资,为榆林培育、引进一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和高成长型创新创业项目。(市科技局、市外事外经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五)打造“三支队伍”。培养、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素养、投行思维、服务意识的高水平科技中介队伍,为秦创原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服务。按照科研团队领衔、跨学科跨领域组合的方式,建设“科学家十工程师”队伍,明确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实现科研成果工程化、产品化,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试点开设“理论十实践”课程体系,健全企业家、行业专家等具有成功实践经验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以“项目制”培养一批符合产业需求、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大科技奖补力度,逐年提高科技投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国家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参照省属“秦创原”政策包,出台我市奖励政策包,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吸引社会和企业投资,逐步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和重大科技产业项目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发展壮大,鼓励建设企业融资常态化路演平台,对效果突出的予以奖励。支持金融机构在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设立科技金融分支机构,探索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联动服务模式。推进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联动,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投贷联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试点,支持知识产权、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贷款新模式推广。支持国内外知名创投风投机 构在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秦创原科技创新种子基金子基金,用于科技创新种子项目培育、中试及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七)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加大高水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引才引智力度,推广顾问指导、兼职服务、“候鸟式”聘任等方式,探索“研发在秦创原、转化在榆林”引才模式,引进、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进驻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构建“人才飞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加快建设高素质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刚性引才工作力度,为企事业单位每年引进储备硕士和博士500名左右,强化基础性人才储备。实施“驼城之光”专技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知识更新技能提升活动,每年遴选中青年骨干人才400名,师从国内行 业顶尖专家跟岗培训1年,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实施“企业白领计划”,每年选派500名 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储备一批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联合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用技术类科研院所,设立现代产业学院、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博士生硕士生培养实训基地,打造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科技人才培育孵化基地。加强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实现人才政策与制度精准升级,构建人才区域、部门协同机制,以“一站式”服务,提升区域人才制度体系竞争力。完善孵化基地、人才公寓、医疗教育、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安置、医疗服务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多便利。(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市“六项小切口改革”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榆林市共建共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科技局负责推进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融入秦创原榆林创新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共享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二)细化改革举措,激发创新活力。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兼容性和执行协同性。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入技术创新和孵化平台、吸引企业聚集、支持先行先试、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等方面细化完善改革举措。加强资金整合,打造政策洼地,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
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