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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
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

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密切对接,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有机融合,使创新成为驱动榆林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特制定如下意见。

、统筹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载体建设

1.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重点目标和总体布局,全面落实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世界眼光、一流标准,以建设国家能源革命示范区为抓手,统筹推进秦创原、榆林科创新城两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榆林高新区、榆林经开区、榆林农高区等主要产业园区“提质进位”行动,力争榆林高新区在国家高新区排名中取得更好位次,榆林经开区、榆林农高区等国家级园区发展水平在同类园区中达到领先位次。开展省级高新区“促优培育”行动,全力推进神木市创建国家高新区和国家农高区,榆阳区创建省级高新区,靖边县创建省级农高区,府谷县和吴堡县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到2025年,全市形成4个以上国家级科技园区、10个以上省级科技园区和若干产业园区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2.优化创新基地布局。按照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科技资源支撑服务对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优化整合。围绕能源化工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兰炭一金属镁全产业链规模化绿色化、化工和镁铝新材料高值化、多能融合关键技术、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和多能互补、碳捕集封存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课题,引进20个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在榆林设立中试基地或设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省级、市级创新平台。

3.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国际或国内农业领域顶尖研究团队与榆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共建现代特色农业研究院。围绕“4+X”农业特色产业总体布局,组建5个以上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科技园,立足机械化耕作、智慧化管理,突破高标准耕地建设技术,夯实榆林百亿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础,打造陕西新粮仓。引进北京301、协和、天坛等医院在榆林建设分院或与榆林地方医院共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空军军医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大数据算法与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及“西北医院医疗联合体”等相关单位,建设榆林市5G智慧医疗创新应用平台,创建陕甘宁蒙晋区域医疗中心。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标准启动建设榆林(上郡)实验室,推进与长安大学联合建设黄河研究院,与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联合建设黄土地质灾害国家重点实验室,与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建设国家西部能源研究院榆林分院,在西部创新港建设“飞地”研发中心,与西安科技大学合作共建西部富油煤绿色低碳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在西安、珠海等地建设异地孵化器。在榆林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国内顶级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人才团队控股、研究院参股方式建设一批新型科研机构。持续推进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西北大学碳中和学院建设,支持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神木职业技术学院等发挥更大作用,在多领域形成更多研发成果并推动中试及成果转化,构建榆林新型研发转化高地。

、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4.集聚高水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围绕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数字产业、生物产业、现代农业等 重点领域,依托国内外知名大学、大院大所和创新型企业,运用多元化、市场化的灵活引才机制,建立产业大学、大学科技园等平台。通过产业项目、招聘招录、猎头公司等渠道,以“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的方式,引进、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行业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进驻并组建研发平台。引导支持市内各类科技园区引进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推进大型骨干企业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形成高端人才集聚效应。加大基础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培育中小学校长、管理团队及学科教学能手,以项目捆绑定薪酬,尽快实现全市基础教育领域薪酬“以补代薪”试点改革。到2025年,通过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提升高层次高技能实用型人才,持续招引大学生和其他各类人才等途径,使全社会研发人员占比达到2%。

5.建设高素质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刚性引才工作力度,为企事业单位每年引进储备硕士、博士500名左右,强化基础性人才储备。实施“驼城之光”专技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知识更新技能提升活动,每年遴选中青年骨干人才400名,师从国内行业顶尖专家跟岗培训1年,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实施“企业白领计划”,每年选派5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民企,为民营企业储备一批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工程建设,在榆林高新区、榆林经开区和榆林科创新城高标准建设300套专家公寓和20000套人才公寓,营造宜居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生活环境,为大规模蓄积人才资源提供坚实保障。

6.打造高水平科技人才培育孵化基地。依托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等高水平科研机构,打造本土科技研发人才孵化基地,同步开展科技管理人才双向交流挂职兼职活动,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建立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快建设中国科学院大学能源学院榆林分院,打造高水平能源化工类人才培养基地。推进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榆林能源技术职业学院联合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用技术类科研院所联合设立现代产业学院、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博士生硕士生培养实训基地。推进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榆林工作站、中国职业经理人学院(云大学)榆林分院建设,打造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基地。

7.建设专业化人才服务保障平台。加强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实现人才政策与制度精准升级,构建人才区域、部门协同机制,以“一站式”服务提升区域人才制度体系竞争力。筹建榆林人才大厦,设立市人才服务中心,打造西北地区首个人才服务综合体。支持建设青年创新创业平台,打造5个以上青年创新工厂、青年创业谷、青年梦工厂等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全球100强、全国100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进驻榆林。培育发展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榆林分会、企业发展联合会、非公经济发展研究会等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创新人才与产业融合模式,筹建区域内人才一体化发展园区或平台,联合成立研究中心、产业大学。建设人才大数据平台,做好人才资本化的大数据支持,构建科学评价人才价值、金融机构认可的数据支持系统。将“人才有价”评估系统与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联动起来,构筑起“银行授信、保险担保、政府补偿、基金支持、配套参与"多维度金融创新协同机制,使人才身价成为“硬通货”。

8.构建具有强大吸引力的人才生态圈。充分利用先进地区资源,通过建设“人才飞地”“科创走廊”“创业小镇”等模式,配套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在榆林举办和建设永久性会址。给予人才充分的“身份自由度”,促进人才资源共享与一体化建设,以人才一体化发展引领区域一体化发展,破除人才流动“痛点",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十人才”生态圈。设立人才宣传月、人才节等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增强区域内人才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创新实施人才安居、人才医疗服务、人才子女教育等工程,统筹解决人才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系统化优化区域内人居生活环境,积极提升区域文化的包容度和多样性,建设“百花齐放”“美美与共”的人文环境。

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9.构建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围绕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和多能融合多能互补、新材料、大健康、节能环保、现代服务、数字产业、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布局各类“双创”载体200家,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创业活跃地区建设一批异地孵化器,全面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孵化创新体系。

10.引导企业主动创新。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国家、省级和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提高研发投入效率,实现能化领域科研技术水平跨越式发展、重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活动全覆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自建技术创新中心,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支持驻榆央企、省企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协同创新联合体。引进国际知名企业、国内顶尖企业研发总部落户榆林,吸引世界百强企业在榆林建立研发中心,支持 镁产业龙头企业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建设镁基新材料技术平台,推进延长石油集团建设陕西省洁净煤转化技术创新平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陕西省煤基新材料技术平台。

11.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骨干龙头企业开展技术

创新、生产组织创新、市场创新,提高工程化开发和产品研发能力,培育一批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大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带动重点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建立企业成长持续推进机制和全程孵化体系,构建以“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 业—上市企业"为重点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链条,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高新技术企业“顶天立地”的局面。到2025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500家、高新技术企业800家、瞪羚企业20家、独角兽企业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每万家法人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50%。

、加强科技创新供给

(一)推动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12.大力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对内征集技术需求,梳理一批需要重点支持的关键核心技术清单,面对全球“张榜”,吸引能人英才“竞榜、揭榜”承担专项课题。同时,招标国内外顶尖科研机构领衔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榜单和技术需求,以契约化方式建立协同攻关机制。到2025年,全市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20项,组织市级重大科技攻关课题50项,攻克重大关键技术难题50个,取得重大科技成果50项,荣获一批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比达到0.2%,全社会R&D经费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全社会迈入创新驱动新阶段。

13.支持能源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支持煤制芳烃、粉煤热解、煤油化工耦合、废渣脱碳综合利用、二氧化碳减排及 回收利用、油气高效勘探开发、煤焦油精细化工深加工、光伏直流升压并网、不同类型风电场运行优化及运维、千万千瓦级以上风电光伏并网与消纳、百兆瓦级大规模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移转化,推进榆林高新区有机液体储氢、镁基固态储氢及低温氢气液化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千亿级“中国西部氢谷”。

14.支持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推动技术创新,引领材料工业升级换代,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铝镁合金产业转型升级、镁铝合金和化工新材料基地建设,以及高性能聚烯烃、热塑性聚氨酯等先进材料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及成果转移转化,构建乙烯、丙烯、C4/C5、芳烃、功能膜等细分领域产业链,完成从基础通用化工产品向高端化工新材料转型。

15.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支持煤炭采掘装备、油气钻采装备、化工专用设备、冶金装备、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氢能汽车、农机等重大产品研制及引进,建设装备制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支持现代化工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的自动化、数字化、网联化、智能化等技术研究与示范。组织高效清洁燃烧、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建筑节能、清洁生产、三废处理等装备研制及引进。支持金属镁全产业链规模化绿色化无人化生产、氢能全产业链集成、关键装备制造及引进,以及耐低温快充电池装备、冶金设备、设备智慧检测预警等技术研究与引进。

16.参与智能无人系统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与智能无人系统产业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头部企业成立技术联盟,积极参与国家或国际有关智慧能源、无人机、工业机器人、无人车辆和自动驾驶等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构建专利池,联合开展研发活动,建立长期和稳固的产学研合作渠道,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智能无人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17.深化校企、校地协同创新。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技型企业与高校 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帮助企业不断攻克新技术、取得新成果。推进企业和高校共建创新型人才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和大学生实训基地,开展创新型人才订单式联合培养。推动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积极探索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改革,鼓励企业(行业)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多形式的校企合作,积极参与学校专业布局、教材开发、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活动。紧密结合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技术需求,依托高校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推动高校创新型资源和地方创新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推动本地科研院所和职业技术院校与省内外高校联合建立高水平实验室等机构,把对国家战略和地方重点产业有重大支撑作用的科学研究放到联合建立的研究机构就地研究、就地转化,实现政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将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落到实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打造一批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开设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建设一批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项目,教育与产业统筹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产教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18.建设与创新链紧密融合的高质量产业链。围绕打造万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和新材料、装备制造、氢能等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引进大校大院大所资源,在榆林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攻克产业链环节技术难题、推进中试和成果转化、共育产业高端人才、共育产业发展新机。绘制19条重点产业链技术路线图,为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招商延链攻坚行动,围绕现有和拟招商“链主”龙头,精准招引一批“填空型”企业、“补充型”项目、“紧缺型”人才、“适用型”技术,强化项目研发投入导向,加快建设一批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的高质量项目。建立和健全产业链科技支撑体系,围绕产业链技术断点、堵点、难点、盲点加快技术储备、引进、研发。到2025年,国内自主技术对全市重点产业链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化工和镁铝合金新材料等产业链技术基本实现国产化。

19.建设现代服务业技术体系。加快发展科技信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人力资源等现代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围绕“智慧十”,培育和发展智慧能源、智慧煤矿等产业;围绕“互联网十”,培育和发展工业互联网、网络货运、物联网产业;围绕“数字十”,培育和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娱乐、直播带货、“VR+旅游”等新业态。建设“中国能源数谷”,以及中国能源大数据中心、能源云计算平台、能源物联网平台等“1+3”应用平台,建设政府数据服务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校地科技合作交流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平台等“云创榆林”五大平台,建成“数字榆林”“云创榆林”服务体系。

20.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与金融融合机制,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功能,开展能源金融技术创新,引进金融机构在榆林设立功能性总部、区域总部,加快建设金融服务集聚区,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商业银行在榆林设立科技银行,打造“榆科贷”特色品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小额贷款等各信贷类专营(特色)机构创新发展。逐步扩大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在榆林设立科技创投子基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发展壮大。

21.支持重大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联合国家基金委、陕西省科技厅共同建立榆林市自然科学基金,设立重点基础学科研究专项,支持大院大所、科研团队、领军人才聚焦精细化工新材料、碳基新材料、镁和铝及合金新材料、传统行业节能环保减碳改造、特色现代农业、氢能装备制造、新能源转换控制、数字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0~1”原创突破。加强科研条件平台建设,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和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探索政府与企业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22.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强化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功能,引导支持转制科研院所向科技研发服务集团发展,选择若干应用技术研发类科研事业单位,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员工持股等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全面落实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倾向,改革职称评聘办法,增加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推行第三方评价,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拓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评价渠道。给予来榆林工作科研团队、拔尖人才、落地榆林的高端研发机构人财物和技术路线及科研经费支出最大自主权,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改进科研软件、仪器、设备、耗材、翻译服务采购办法。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软件、仪器设备,高校、科研院所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采取更加灵活便利的采购方式。对于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建立创新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对因不可抗因素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的市级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经专家评议确有重大探索价值且项目承担人员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继续支持其开展研究。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先行先试、无意过失导致的偏差失误,科研人员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深化科技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科技申报事项网上集成化管理,精简申报材料、减少填报内容、压缩三分之一以上评审时间。

23.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重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后补助奖金全部用于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或研究团队,用“以奖代评”“以赛代评”的方式,加大各类市级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或研究团队后补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转让,无偿划转或对外投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成立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事项,不再报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按照“虚拟机构、实体运作”模式,布局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允许科研院所设立企业性质的技术转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探索组建榆林市科技投资集团,保障国有资本持续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启动建设榆林市科技大市场,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六、保障措施

2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榆林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创委),科创委的主要职责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统筹解决科技创 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着力构建榆林科技创新独特优势和硬核实力。科创委主任由市委书记兼任,市长任执行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委员,科创委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25.加大创新投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科技和人才投入作为财政预算保障的重点,从2022年起,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大幅度增加,之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整合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集中财政资金办大事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带动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

26.加强督查评估。加强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推进工作的督查评估。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把推进科技创新和强化支持人才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每年度召开的专题常委会(常务会)、对接交流会、双招双引会将纳入考核评分指标体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谋划,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保障政策,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建立市级领导划片督导制度,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形式,对落实全流程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指标落实不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倒排工期、限期整改。优化创新和人才发展监测指标,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没有完成指标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采取年度考核减分处理。以城市治理方式创新试点为抓手,积极发挥高校、研究咨询机构独立性、专业性的优势,建立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第三方评估制度,充分发挥评估对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作用。

                                                                



   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