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聚焦两会/ 政协委员提案回复/ 正文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惠永飞

子公交函〔2023〕69号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59号提案的复函

万华东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交警道路现场执勤执法行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1月23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交警道路现场执勤执法行为的建议后,我单位在11月24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交警大队法制督察办公室具体承办,现已办理完毕。

一、关于“着装不规范、不严肃、不干净”的建议

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辅警要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有关公安民警仪容举止、警容风纪等规范要求,并强调要从点滴做起,抓好习惯养成,要认真学习条令规定,自觉遵章守纪,不断提升队伍规范化水平。

二、关于“用语不规范、语气不温和”的建议

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安排,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执法水平。

三、关于“夜间执勤执法设置路障不规范”的建议

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辅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及“八个一律”“八个必须”切实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做好公安交警执勤执法工作。

四、关于“警车乱停乱放”的建议

交警大队将全面加强警车管理,教育全体民、辅警严格规范警用车辆使用,坚决杜绝开“特权车”“霸王车”。同时,严格查处警用车辆违法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警车违法行为,一律严格处理。

非常感谢您对交警大队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刘峰,电话:1580912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