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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签发人:张光耀

子应急函〔2023〕30号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3号

提案的复函

陈天凯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消防工作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5月10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消防工作的提案后,我单位在8月9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消防大队具体承办,并与您见面沟通,现已办理完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2021〕16号)、《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消〔2022〕271号)文件精神,目前政策依据是《榆林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共榆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榆林市财政局、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通知》(榆消〔2023〕145号),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消防工作问题暂时难以解决。目前,我局已将该问题留作工作参考,待条件成熟时,积极贯彻落实,有效推进我县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建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实现我县消防力量全覆盖。子洲县已完成建设双湖峪街道消防所并按照工作任务有序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宣传等工作,下一步将申请对双湖峪街道消防所进行验收。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消防大队 电话0912-73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