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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十二号提案的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景永文

子公交函〔2022〕 54号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六十二号提案的复函

杜小宏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子洲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5月5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子洲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提案后,我单位在5月7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秩序管理办主任高东具体承办,现已办理完毕。

您提出关于子洲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的提案已基本解决,具体做法如下:

一、子洲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城区交通治理工作,为了更好的管理城区工作,去年大队专门成立一中队、二中队对城区道路专项管理。管理中主要通过站岗、巡逻检查配合电子监控等方式管理城区乱停乱放、电动摩托车、自行车不按规定行驶等问题,通过一年的治理,城区乱停乱放、电动摩托车不按规定行驶明显减少。

二、高度重视七进工作,进入学校后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培训,先后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启动“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倒逼家长规范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也收到良好效果。

三、下一步,我们将以城区为重点开展电动摩托车等专项行动,通过宣传、新媒体等多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