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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十七号提案的复函

类 别:B

签发人:拓鑫

子政住建函〔2021〕22号

关于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十七号提案的复函

武菊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儿童娱乐设施安全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3月16日,收到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儿童娱乐设施安全管理的建议后,我单位于在3月22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副局长马健具体承办,现已办理完毕。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儿童娱乐设施安全管理的建议,由于该建议中部分工作并非我局的工作职责导致暂时不能完全解决。我局已责成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对中心广场周边的儿童娱乐设施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娱乐设施的市场秩序。设施的安全检查、价格监管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发改局监管。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住建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