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签发人:拓鑫
子政住建函〔2021〕10号
关于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号提案的复函
张烈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及早筹建子洲县苗家坪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3月16日,收到你们提出的关于及早筹建子洲县苗家坪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后,我单位于在3月22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副局长马健具体承办,现已办理完毕。
城市规划工作业务随着机构改革已划转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的前提下,我局方可依据规划和相关规定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住建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