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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回复

A

签发人:安源

马丰慧等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幼儿园设置高级岗位》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3月16日,收到您提出的关于《于基层幼儿园设置高级岗位》的提案后,我局于3月17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教育业务承办,现已办理完毕。

您的建议因为职称管理体制暂时不能解决。根据《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规定,幼儿园教师编制数核定标准为: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在园幼儿数按1 : 6—1 : 8核定;寄宿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在园幼儿数按1 : 5—1 : 7核定。保教人员按照各幼儿园学生人数,每班按照1-3名配备。农村幼儿园因普遍规模较小,编制设置较少,在今后的幼儿园岗位设置中,我们将按照编制核定标准,结合各农村幼儿园在园幼儿和开设班级数量情况,适当向幼儿数较多农村幼儿园进行倾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