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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复函

类 别:A

签发人:延洋

子政农函﹝2021﹞45号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复函

吴剑、胡进、王瑞、薛成霞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村集体经济监管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村集体经济管理,我县积极落实“县级统筹、乡镇主体、村级实施”职责机制,出台了《子洲县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积极加强部门协作,由县委组织部对新任村干部和村集体经济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对管理能力、市场经济能力等进行了提升,并建立了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人才培养保障。由财政局牵头,加强对乡镇财务人员的培训,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评价。由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财政局联合对村级财务进行了审计,有效保障了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为了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由乡村振兴局牵头,对村集体经济项目运行进行了调研,对各类项目的运行情况了进行了分类评价,对管理混乱、运行效益差的项目提出了整改或者撤并建议,对有潜力的项目提出了发展建议和支持政策,对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严重缺乏人才的村通过“联村共建+托管”的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系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