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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六次会议第一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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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交函〔2021〕25号   签发人:景永文


关于县政协第九届第六次会议

第一号提案的复函


余小锋、何红委员: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子洲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月26日,收到您提出的建议(提案)后,我单位在2月26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做到如下几点:

1、为加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安全有序,子洲交警大队下发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行动》《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查处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对非法营运的“黑校车”(非法提供校车服务)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

2、子洲交警大队根据各校园门前早晚高峰期上下学集聚人员较多及家长接送车辆拥堵的情况,结合辖区道路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岗位责任机制,设立了“护学岗”,2020年12月下发了子公交发〔2020〕36号《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学校“护学岗”制度》,并与校方人员、家长形成“三位一体”的“护学岗”模式。一方面流动巡逻,另一方面在早、中、晚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增派了民警和辅警在学校门口站岗执勤,维持交通秩序,护送学生上学放学,为师生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备注:城区校园执勤执法安排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