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教体函〔2020〕67号
关于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8号提案的回复
任团、加文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实验小学体育活动场所》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实验小学体育活动场所因历史及校址位置等原因,占地面积不达标,影响学生正常开展体育课。对此,教体局将接近实验小学操场纳入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将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在多方论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实验小学逐步解决操场场地不足问题。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