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交函〔2020〕37号
关于对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复函
吴剑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公路养护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县政府已经将农村公路养管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工作内容,村级公路的日常养护由县交通局负责行业指导和检查监督,乡镇政府为养管责任主体。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交通部门一方面将加大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的指导检查,加强护路员培训,保障按标准养护,提高养护质量,另一方面将和乡镇一同探索建立有效的养管机制,促进常态化养护,让农村公路继续服务号百姓脱贫致富和产业发展。
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注、关心、监督和支持我县交通运输事业。
子洲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