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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政住建函〔2019〕41号
关于政协子洲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六十九号提案的复函
加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设立“永久性工程废料堆场”分类回收利用工程弃渣废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设立“永久性工程废料堆场”分类回收利用工程建设,根据县政府安排,由乡镇政府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建设。
子洲县住建局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