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高杰峰
子文函〔2022〕53号
关于对子洲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十八号建议的复函
李小鸿、纪波等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对三川口长胜寨保护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对三川口长胜寨保护的建议后,我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在6月17日邀请代表到我局进行讨论,安排加亚雄具体承办,并多次与您见面沟通,现已办理完毕。
关于对三川口长胜寨保护的建议,我局已将三川口镇长胜寨上报县政府,批准为县级文保单位,也纳入了《子洲县全域旅游规范》,正在筹划立碑保护。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子洲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