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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2021年度文艺创作拟奖励名单公示

子洲县2021年度文艺创作奖励名单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现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3月31日至4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4月6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县文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912—7227577

通讯地址:子洲县双湖峪街道办人民街262号(旧汽车站对面)

附件:文艺创作奖拟奖励名单.pdf

子洲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