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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专项资金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榆政财社发﹝2020﹞225号文件精神,现调整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第二批) 万元(详见附表),此款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请严格按照指定用途和财务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账务并列入“2340299其他抗疫相关支出”、“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科目。

附件:调整专项资金安排表.xls

子洲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