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40629466I
来信时间:2024-06-2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养老保险退还
信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人去世后还未到发放养老金的年龄,交了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退还?如果可以退具体是需要什么手续,去哪里办?可以退多少钱?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7-01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人去世后未到发放养老金的年龄,交了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退还等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参保人未到待遇领取年龄死亡的,可以退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部分,具体退款金额根据参保人缴纳标准及年限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退费流程:家属或委托人(委托他人需办理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参保人死亡证明,前往户籍所在地乡政府社保站填写注销表办理退保相关业务。参保人未领取待遇无丧葬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费流程:1、家属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交至参保单位;2、由参保单位办理死亡暂停业务,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中心审核;3、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一次性清退业务,退款退至参保单位对公账户,由参保单位转入参保人家属账户。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如您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拨打子洲县人社局电话:0912-7221158、子洲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电话:0912-2435707咨询。同时在办理后,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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