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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动员会召开

     9月12日,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动员会召开。县委书记封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县融媒体中心、县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县交警队、县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县长赵贵波主持。

  

    会上,安排了子洲县“ 2023 利剑治污”专项行动,通报部署了市黄河流域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第六督查组反馈问题,安排了子洲县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重点任务,并向有关部门、乡镇交办各级督查反馈和重点环保问题整改任务书。县检察院、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老君殿镇政府分别作了专题发言。

    封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既是关系民生福祉的国之大者,也是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没有条件可讲,没有余地可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恪守“生态立县”定位,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修复优先的生态优先原则,加快形成生态化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认真践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把生态优先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认真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遵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山水林田坝草系统治理,切实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认真践行“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封杰要求,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对照历次中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县上自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条逐项,加快整改;紧盯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尾气四大污染源,扎实做好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扎实开展污染河道治理和沿河排污口整治清零行动;深入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要大力整治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县城治理由“管”到“治”再到“精”的转变,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要按照“网格化”管护要求,在城区开展治污、治脏、治乱、治差行动,在农村开展垃圾、污水、“三堆”集中整治,做到常态长效、长管长严;围绕海绵城市建设“渗、蓄、滞、净、用、排”六大要素,加强步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区域透水材料应用,着力提高雨水渗透能力。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要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落实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紧盯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指标,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措施;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为子孙后代留足永续发展资源;产业园区、发改、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快生态产业链项目建设,不断拓展“生态+产业”组合;水利部门要持续抓好大理河、淮宁河、小理河等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实施好淤地坝建设等重点项目;林业部门要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发改、环保等部门要抢抓政策机遇,积极衔接汇报,争取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保项目。

     封杰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主动参与、靠前指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各乡镇对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完善现代治理体系,牢固树立“大环境”、“大环保”意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各类主体治理保护责任。要强化综合执法监管,环保、公安、执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定期通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坚持全民共管共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引导全社会认真落实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树立生态文明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