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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杜芳荣(61273219720611XXXX因保管不善,将 陕2020子洲县不动产权第003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芳荣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