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乡镇/ 政府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情况/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师凡清(61273219570204XXXX因保管不善,将 子洲县房权证(2000)字第00000769房屋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作废,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师凡清    

2023年 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