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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对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10月22日至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对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对省级部门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检查,先后查阅了煤矿领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执法计划、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执法案卷等资料。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子洲县政府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了反馈会议,通报了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政府层面、监管层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检查组对子洲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在煤矿安全监管中做出的工作等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在检查过程中和问题通报会上,检查组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吸取历史同期的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二是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做好顶板管理和冬季“四防”工作,保证冬季井口暖风满足要求,杜绝空顶作业等违章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配齐配强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稳步提升各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四是进一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推进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争创安全高效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