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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对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4月7日至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对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对省级部门及地方执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检查,先后查阅了安全生产文件贯彻及落实记录、监管执法计划、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执法案卷等资料。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子洲县政府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县委、县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了反馈会议,通报了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政府层面、监管层面,以及在煤矿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

检查组对子洲县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情况、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在煤矿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划转中取得的成绩等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监管水平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检查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严防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确研判煤矿风险,夯实煤矿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三是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监管能力,补强补齐技术力量、执法装备,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