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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划定区域内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技术支撑和预警作用,现就做好子洲县划定区域内人员核酸检测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县联防联控办公室划定苗家坪镇颐和小区至双湖峪街道办姚家砭村为本次核酸检测范围。

二、采样时间

2022年7月6日上午07:30-13:30。

三、采样地点

划定区域内设置12个采样点(经十八路一小西侧采样点、信合大楼B座后院采样点、蓝海别苑北侧采样点、影剧院采样点、百货公司采样点、李子洲广场采样点、双九家园采样点、朝阳广场采样点、东街社区采样点、峨峁峪村委会采样点、颐和小区南区采样点、颐和小区北区采样点),各学校由医疗机构采样人员在校园集中采样,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属地乡镇(街道办)组织医务人员上门流动采样。

四、检测结果查询

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纸质报告,居民可通过本通告下方二维码或在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点击“核酸检测”查询核酸检测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广大居民根据乡镇(街道办)和社区统一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智能手机,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采样。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一米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同时,请广大居民做好防暑准备。

(二)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检测。

(三)居民完成核酸采样后,现场领取子洲县统一制作的标识贴纸,及时张贴在不易脱落、容易出示的位置。7月6日完成核酸采样的居民凭借统一发放的标识贴纸出入小区、单位、酒店、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未进行核酸检测且无贴纸的居民,各单位、社区要劝诫引导其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向双湖峪街道办0912-7231405、苗家坪镇0912-7312124报备。

(四)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的,甚至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核酸检测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协作,主动配合,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对子洲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

特此通告

子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关于开展划定区域内人员核酸检测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