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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子洲县审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 针、政策,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本 县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县本级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 政经济秩序;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 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二)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 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办)预算执行情况、决 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县级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3、县级各部门(单位)重大政策措施、重大突发事件贯彻落 实情况。 

 4、县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5、县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 

 6、县国有企业(含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7、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 情况和决算。 

 8、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 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9、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中省市驻县企事业单位财务收 支。  

10、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县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 项。  

(三)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 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 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 结果。  

(四)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 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 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五)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 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对县重大项目进行稽查。 

(七)组织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八)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企业的财务收支以及 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九)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 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 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 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 大案件。

(十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 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开展审计专 业培训。 

(十二)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 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 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 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 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 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 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县审计局设下列工作岗位: 

(一)文秘监察岗:负责起草局内的各种文件,做好各类文 件的收发、登记、编号、送阅、催办,完成处理日常事务、审计 监察和党风廉政等具体工作,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财务岗:管理单位财务、财产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统计档案岗: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填写上报和审计文 书档案、审计业务档案的归类、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财政审计岗:对县财政预算、乡(镇)财政决算的审 计工作。  

(五)金融审计岗: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 损益情况的审计工作。  

(六)行政审计岗:对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的审计工作。 

(七)企业审计岗: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 工作。

(八)基建审计岗:对基建工程的资金预、决算等审计工作。

(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岗:对领导干部任期期间的财务收 支情况等审计工作。

(十)重大政策措施、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岗:对县 级各部门(单位)重大政策措施、重大突发事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 跟踪审计工作。

 (十一)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岗: 对县管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 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十二)基建稽查岗:对县重大项目进行稽查。

(十三)监督检查岗: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