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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集司法所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工作

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工作,何家集司法所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严格把关,积极为申请执行地变更的矫正对象何某做好沟通、协调、衔接工作。

何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何家集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后,何某反映因工作变动,为了更好地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希望能进行执行地变更。何家集司法所积极为其讲解相关政策,在接到何某执行地变更申请后,认真核查相关材料,综合研判后,同意并报子洲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审批。最后,何某现工作地所在社区矫正机构调查核实后同意接收,何家集司法所收到反馈后及时将何某社区矫正档案进行移交,同时在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进行了变更。

何家集司法所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一直秉持教育有尺度、执法有温度、关爱有深度的人性化矫正管理模式,积极做好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因实行矫正而失业,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