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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率先推行“林长制”工作

7月30日,中共子洲县委、子洲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子洲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子洲县正式启动了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两个阶段的主要目标: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第二阶段,到2025年,全县造林保存面积达到134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19.26%,林木绿化率达到41%。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森林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提升,林产品供给能力和产品多元化全面提升,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组织体系、会议制度、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其中明确了县级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县级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副总林长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负责协助县总林长工作;在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全县重点生态区域设立25个县级林长,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建立24个县级部门参与的协作制度,共同推动子洲县林草资源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