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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放牧被拘留 生态保护须谨记

5月15日下午18时许,钟某因林地放牧,以故意损毁财物被子洲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县林业局在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同时,及时安排部署林草资源保护专项工作。5月13日下午17时30分许,县林草稽查大队在封山禁牧巡回宣传、检查途中,发现马蹄沟镇三眼泉村绿色通道林地内有大群散牧羊只,及时劝告放牧人钟某挡回羊只,停止违法放牧行为。放牧人钟某以羊只不受管理已跑上山,须上山追回为由,去上山挡羊,直到晚上21时才赶羊回家。县林草稽查大队因放牧人不听劝告,向森林公安派出所报了警。

5月14日,经县森林公安派出所传唤钟某,通过询问、调查核实、对证影像资料、证人证词等,钟某对林地违法放牧事实供认不讳。鉴于放牧人不听劝阻,长期在林地放牧、故意破坏林草资源,报请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决定对钟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因为林地放牧被拘留,真是得不偿失呀!”这是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识,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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