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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林业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子洲县林业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子洲县林业局           

评价方式:部门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子洲县林业局部门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9 10 

子洲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加重庆

联络电话

13720469156

人员编制

138

实有人数

132

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封山禁牧、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

4、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6771.6452

0

6771.6452

0

0

0

1、林业局

4945.81

0

4945.81

0

0

0

2、林业站

900.43

0

900.43

0

0

0

3、园林所

118.99

0

118.99

0

0

0

4、稽查队

213.6752

0

213.6752

0

0

0

5、防火办

80.04

0

80.04

0

0

0

6、种苗站

162.4

0

162.4

0

0

0

7、派出所

259.61

0

259.61

0

0

0

8、退耕还林

90.69

0

90.69

0

0

0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6771.6452

2008.7652

1867.47

141.2952

4762.88

0

0

1、林业局

4945.81

182.93

112.74

70.19

4762.88

0


2、林业站

900.43

900.43

900.43

0

0

0

0

3、园林所

118.99

118.99

118.99

0

0

0


4、稽查队

213.6752

213.6752

201.66

12.0152

0

0

0

5、防火办

80.04

80.04

77.04

3

0

0

0

6、种苗站

162.4

162.4

162.4

0

0

0

0

7、林业派出所

259.61

259.61

203.52

56.09

0

0

0

8、退耕办

90.69

90.69

90.69

0

0

0

0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3.35

0

23.35

0

0

1、林业局

6.33

0

6.33

0

0

2、林业站

0

0

0

0

0

3、园林所

0

0

0

0

0

4、稽查队

0

0

0

0

0

5、防火办

0

0

0

0

0

6、种苗站

0

0

0

0

0

7、林业派出所

17.02

0

17.02

0

0

8、退耕办

0

0

0

0

0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115.756

2115.756

0

0

1、林业局

1416.1794

1416.1794

0

0

2、林业站

322.84

322.84

0

0

3、园林所

70.56

70.56

0

0

4、稽查队

153.84

153.84

0

0

5、防火办

11.8

11.8

0

0

6、种苗站

42.59

42.59

0

0

7、林业派出所

89.13

89.13

0

0

8、退耕还林

8.8166

8.8166

0

0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

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任务1:五年生态大提升建设工程

完成了滨河公园、中心广场、大理路、颐和小区滨河路等完成灾后绿化3.4万平方米;在大理河、小理河、淮宁河、苗家坪至淮宁湾和高渠至西庄段等河道两岸绿化88公里;完成崔家坪、延家河等村完成道路、村庄、山体和河堤等绿化面积355.5亩;完成贫困村绿化。完成73个贫困村进行了绿化,栽植苗木18.6万株。完成全县所有4.5米以上乡村道路共补植新疆杨7.8万株,栽植黄刺玫6.93万株;完成田山渠、佛殿堂、白家沟三条流域工程措施与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绿化5100亩。各项工程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其中绿化工程实行招投标、监理制度。

任务2:退耕还林工程造林5万亩

完成了5万亩造林任务、作业设计等工作;完成了历年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及资金兑现工作,共计发放补助资金1331.065万元。

任务3:核桃低产改造3万亩,施有机肥2165吨

对17个乡镇52个村共计2.87万亩低产林进行改造,施用有机肥料2163吨,

任务4:森林资源保护70万亩

完成全县森林资源管护70.34万亩,重点完成县城公共绿地、佛殿堂生态公园、金鸡山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管理保护工作;完成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发放全县生态效益补助917万元,其中贫困户1.1万户243万元。

 

 

……


整体支出预期效益及实际效益(量化到具体数值,不能量化的细化效益内容)


预期效益

实际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1:森林资源安全

指标2:人居环境

 

保障了全县70.34万亩天然林资源安全;逐步提升和改善全县人居环境。

经济效益

指标1:绿化工程农民务工收入

指标2:增加贫困户收入

实施绿化工程增加农民务工收入200万元;发放全县生态效益补助917万元,其中贫困户1.1万户243万元;

生态效益

指标1:森林功能

指标2:造林成活率

指标3:造林面积

造林绿化面积增加8万亩,林木覆盖率增加1%;造林成活率均达到85%以上,增强涵养水源能力,减少了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改善气候。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公众知晓率

指标2:社会满意度

造林绿化、核桃产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公众知晓率达到95%,社会满意度达到了9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0分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吴雪冬

林业局局长

林业局


王飞

林业局副局长

林业局


武平

           林业局副局长

林业局


韩秀

林业局工会主席

林业局


申靖

林业局总工程师

林业局


韩富杰

林业站站长

林业站


续继新

园林所所长

园林所


刘福洲

种苗站站长

种苗站


王进

退耕办主任

退耕办


杜成权

林业派出所所长

林业派出所


李雄飞

林草稽查队队长

林草稽查队


王彦华

林业局科员

林业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全县林业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5、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9、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0、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组成情况

子洲县林业局行政级别为正科级建制,下设8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本部门共有编制138人,实有在职人员132人。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8年度财政收入合计:6771.6452万元;支出合计6771.6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67.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1.2592万元;项目支出4762.88万元;在用固定资产2115.75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主要使用方向和内容、涉及范围为:一是生态脱贫。聘用生态护林员、“五个一批”公益专岗人员,加强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脱贫效益,实施好上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项目,加大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工程造林工作力度,增加务工收入,退耕还林和核桃产业发展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奠定长期致富基础。二是造林绿化。实施以城区公共区域、重点区域、河提、道路、村庄绿化及流域治理的五年生态建设大提升项目,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及核桃产业建设;加大荒山治理力度,提升国土绿化面积;三是森林资源管理。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坚持封山禁牧工作常态化;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防止火灾发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柳沫蝉等病虫害发生;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毁林复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生态安全,巩固造林成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2008.7652万元。

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及范围:人员经费支出1867.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1.2592万元。基本支出的使用及资金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预算法》做到量入而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对资金使用及管理纳入了本局的年度考核。特别是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我局专门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财政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二)专项支出4762.8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1、五年生态建设项目支出1733.725万元;2、退耕还林项目支出1331.065万元;3、核桃低产林改造支出443万元;4、森林资源保护支出1255.09万元。

总计安排专项资金4762.88万元,支出4762.88万元,结转0万元。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管理严格遵循相关管理办法,坚持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造林技术规程造林,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堵塞漏洞;项目前期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做到该采应采、该招应招;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有从业经验的监理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同时安排业务技术人员进行指导;项目完成后严格检查验收,实行终生责任追究制,同时把检查验收人员的工作纳入责任考核,与评模晋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按进度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兑付。

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情况

(一)投入:满分24分,得21分,占本项87%,占总指标21%。

1.部门预算总分10分,得10分,占本项42%。

2.绩效目标总分6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不够规范、不够合理,得3分,占本项12%。

3.年初预算到位率共8分,得8分,占本项33%。

(二)过程:总分66分,得59分,占本项89%,占总指标59%。

1.预算完成率共12分,得12分,占本项18%。

2.结转结余资金控制率共9分,得9分,占本项14%。

3.公用公用经费控制率共6分,得6分,占本项9%。

4.三公经费控制率共3分,得3分,占本项4.5%。

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共3分,因预算采购数据与执行采购数据不统一,得2分,占本项3%。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共10分,信息不够完善不够及时,得8分,占本项10%。

7.在职人员变动共5分,得5分,占本项7.6%。

8.绩效评价共10分,因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率不足100%,得8分,占本项12%。

9.绩效评价共8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得6分,占本项9%。

(三)效果:总分10分,得10分,占总指标10%。

履职效益共10分,得10分,占本项100%。

满分100分,共得90分,详见《农业局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

四、部门整体实现绩效目标与2018年度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的差异

2018年度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主要由本单位申报,因申报不够精准,出现如下差异:

财政下达任务:核桃低产改造3万亩,施有机肥2165吨,实际完成2.87万亩低产林进行改造,施用有机肥料2163吨。

财政下达任务:森林资源保护70万亩,完成全县森林资源管护70.34万亩。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信息公开信息不够完善不够及时;

2、对政府采购预算不精准,在预算编制中未体现未来需要做的政府采购。

3、预算绩效执行不够完善、不够合理、不到位、不及时。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认真做好预决算的编制、公开工作。一方面把预算的编制与单位的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基础;另一方面要在预决算前,按要求认真编写公开资料,确保合理、完善、及时。

2、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做好采购项目的计划工作,做到计划与实际采购相符。。

3、加强预算绩效执行。认真学习省市县各级预算绩效相关制度文件,完善本部门相关制度文件,同时组织下属单位共同学习,并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同财政部门沟通,按时完成预算绩效各时段的工作。

 

 

 

 

 

子洲县林业局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子洲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局五年生态建设.pdf


2018年子洲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项目.pdf


2018年子洲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局退耕还林项目.pdf


2018子洲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局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