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林业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子洲县林业局
评价方式:部门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子洲县林业局部门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9年 7 月 10 日
子洲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加重庆 | 联络电话 | 13720469156 | ||||||||||
人员编制 | 138 | 实有人数 | 132 | ||||||||||
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管理、封山禁牧、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 4、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等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771.6452 | 0 | 6771.6452 | 0 | 0 | 0 | |||||||
1、林业局 | 4945.81 | 0 | 4945.81 | 0 | 0 | 0 | |||||||
2、林业站 | 900.43 | 0 | 900.43 | 0 | 0 | 0 | |||||||
3、园林所 | 118.99 | 0 | 118.99 | 0 | 0 | 0 | |||||||
4、稽查队 | 213.6752 | 0 | 213.6752 | 0 | 0 | 0 | |||||||
5、防火办 | 80.04 | 0 | 80.04 | 0 | 0 | 0 | |||||||
6、种苗站 | 162.4 | 0 | 162.4 | 0 | 0 | 0 | |||||||
7、派出所 | 259.61 | 0 | 259.61 | 0 | 0 | 0 | |||||||
8、退耕还林 | 90.69 | 0 | 90.69 | 0 | 0 | 0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771.6452 | 2008.7652 | 1867.47 | 141.2952 | 4762.88 | 0 | 0 | ||||||
1、林业局 | 4945.81 | 182.93 | 112.74 | 70.19 | 4762.88 | 0 | |||||||
2、林业站 | 900.43 | 900.43 | 900.43 | 0 | 0 | 0 | 0 | ||||||
3、园林所 | 118.99 | 118.99 | 118.99 | 0 | 0 | 0 | |||||||
4、稽查队 | 213.6752 | 213.6752 | 201.66 | 12.0152 | 0 | 0 | 0 | ||||||
5、防火办 | 80.04 | 80.04 | 77.04 | 3 | 0 | 0 | 0 | ||||||
6、种苗站 | 162.4 | 162.4 | 162.4 | 0 | 0 | 0 | 0 | ||||||
7、林业派出所 | 259.61 | 259.61 | 203.52 | 56.09 | 0 | 0 | 0 | ||||||
8、退耕办 | 90.69 | 90.69 | 90.69 | 0 | 0 | 0 | 0 | ||||||
3、二级机构2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3.35 | 0 | 23.35 | 0 | 0 | ||||||||
1、林业局 | 6.33 | 0 | 6.33 | 0 | 0 | ||||||||
2、林业站 | 0 | 0 | 0 | 0 | 0 | ||||||||
3、园林所 | 0 | 0 | 0 | 0 | 0 | ||||||||
4、稽查队 | 0 | 0 | 0 | 0 | 0 | ||||||||
5、防火办 | 0 | 0 | 0 | 0 | 0 | ||||||||
6、种苗站 | 0 | 0 | 0 | 0 | 0 | ||||||||
7、林业派出所 | 17.02 | 0 | 17.02 | 0 | 0 | ||||||||
8、退耕办 | 0 | 0 | 0 | 0 | 0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115.756 | 2115.756 | 0 | 0 | |||||||||
1、林业局 | 1416.1794 | 1416.1794 | 0 | 0 | |||||||||
2、林业站 | 322.84 | 322.84 | 0 | 0 | |||||||||
3、园林所 | 70.56 | 70.56 | 0 | 0 | |||||||||
4、稽查队 | 153.84 | 153.84 | 0 | 0 | |||||||||
5、防火办 | 11.8 | 11.8 | 0 | 0 | |||||||||
6、种苗站 | 42.59 | 42.59 | 0 | 0 | |||||||||
7、林业派出所 | 89.13 | 89.13 | 0 | 0 | |||||||||
8、退耕还林 | 8.8166 | 8.8166 | 0 | 0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 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工作任务 | 完成情况 | |||||||||||
任务1:五年生态大提升建设工程 | 完成了滨河公园、中心广场、大理路、颐和小区滨河路等完成灾后绿化3.4万平方米;在大理河、小理河、淮宁河、苗家坪至淮宁湾和高渠至西庄段等河道两岸绿化88公里;完成崔家坪、延家河等村完成道路、村庄、山体和河堤等绿化面积355.5亩;完成贫困村绿化。完成73个贫困村进行了绿化,栽植苗木18.6万株。完成全县所有4.5米以上乡村道路共补植新疆杨7.8万株,栽植黄刺玫6.93万株;完成田山渠、佛殿堂、白家沟三条流域工程措施与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绿化5100亩。各项工程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进行施工,其中绿化工程实行招投标、监理制度。 | ||||||||||||
任务2:退耕还林工程造林5万亩 | 完成了5万亩造林任务、作业设计等工作;完成了历年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及资金兑现工作,共计发放补助资金1331.065万元。 | ||||||||||||
任务3:核桃低产改造3万亩,施有机肥2165吨 | 对17个乡镇52个村共计2.87万亩低产林进行改造,施用有机肥料2163吨, | ||||||||||||
任务4:森林资源保护70万亩 | 完成全县森林资源管护70.34万亩,重点完成县城公共绿地、佛殿堂生态公园、金鸡山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管理保护工作;完成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任务;发放全县生态效益补助917万元,其中贫困户1.1万户2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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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整体支出预期效益及实际效益(量化到具体数值,不能量化的细化效益内容) | 预期效益 | 实际效益 | |||||||||||
社会效益 | 指标1:森林资源安全 指标2:人居环境
| 保障了全县70.34万亩天然林资源安全;逐步提升和改善全县人居环境。 | |||||||||||
经济效益 | 指标1:绿化工程农民务工收入 指标2:增加贫困户收入 | 实施绿化工程增加农民务工收入200万元;发放全县生态效益补助917万元,其中贫困户1.1万户243万元; | |||||||||||
生态效益 | 指标1:森林功能 指标2:造林成活率 指标3:造林面积 | 造林绿化面积增加8万亩,林木覆盖率增加1%;造林成活率均达到85%以上,增强涵养水源能力,减少了水土流失,净化空气,改善气候。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公众知晓率 指标2:社会满意度 | 造林绿化、核桃产业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公众知晓率达到95%,社会满意度达到了90%。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0分 | ||||||||||||
评价等次 | 优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吴雪冬 | 林业局局长 | 林业局 | |||||||||||
王飞 | 林业局副局长 | 林业局 | |||||||||||
武平 | 林业局副局长 | 林业局 | |||||||||||
韩秀 | 林业局工会主席 | 林业局 | |||||||||||
申靖 | 林业局总工程师 | 林业局 | |||||||||||
韩富杰 | 林业站站长 | 林业站 | |||||||||||
续继新 | 园林所所长 | 园林所 | |||||||||||
刘福洲 | 种苗站站长 | 种苗站 | |||||||||||
王进 | 退耕办主任 | 退耕办 | |||||||||||
杜成权 | 林业派出所所长 | 林业派出所 | |||||||||||
李雄飞 | 林草稽查队队长 | 林草稽查队 | |||||||||||
王彦华 | 林业局科员 | 林业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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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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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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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等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起草全县林业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负责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作、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负责以植树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5、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9、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10、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组成情况 子洲县林业局行政级别为正科级建制,下设8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本部门共有编制138人,实有在职人员132人。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8年度财政收入合计:6771.6452万元;支出合计6771.6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67.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1.2592万元;项目支出4762.88万元;在用固定资产2115.75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主要使用方向和内容、涉及范围为:一是生态脱贫。聘用生态护林员、“五个一批”公益专岗人员,加强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脱贫效益,实施好上一轮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项目,加大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工程造林工作力度,增加务工收入,退耕还林和核桃产业发展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奠定长期致富基础。二是造林绿化。实施以城区公共区域、重点区域、河提、道路、村庄绿化及流域治理的五年生态建设大提升项目,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及核桃产业建设;加大荒山治理力度,提升国土绿化面积;三是森林资源管理。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坚持封山禁牧工作常态化;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防止火灾发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柳沫蝉等病虫害发生;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毁林复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生态安全,巩固造林成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2008.7652万元。 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及范围:人员经费支出1867.4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1.2592万元。基本支出的使用及资金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预算法》做到量入而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对资金使用及管理纳入了本局的年度考核。特别是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我局专门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按财政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二)专项支出4762.8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1、五年生态建设项目支出1733.725万元;2、退耕还林项目支出1331.065万元;3、核桃低产林改造支出443万元;4、森林资源保护支出1255.09万元。 总计安排专项资金4762.88万元,支出4762.88万元,结转0万元。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管理严格遵循相关管理办法,坚持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造林技术规程造林,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堵塞漏洞;项目前期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做到该采应采、该招应招;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有从业经验的监理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同时安排业务技术人员进行指导;项目完成后严格检查验收,实行终生责任追究制,同时把检查验收人员的工作纳入责任考核,与评模晋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按进度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兑付。 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情况 (一)投入:满分24分,得21分,占本项87%,占总指标21%。 1.部门预算总分10分,得10分,占本项42%。 2.绩效目标总分6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不够规范、不够合理,得3分,占本项12%。 3.年初预算到位率共8分,得8分,占本项33%。 (二)过程:总分66分,得59分,占本项89%,占总指标59%。 1.预算完成率共12分,得12分,占本项18%。 2.结转结余资金控制率共9分,得9分,占本项14%。 3.公用公用经费控制率共6分,得6分,占本项9%。 4.三公经费控制率共3分,得3分,占本项4.5%。 5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共3分,因预算采购数据与执行采购数据不统一,得2分,占本项3%。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共10分,信息不够完善不够及时,得8分,占本项10%。 7.在职人员变动共5分,得5分,占本项7.6%。 8.绩效评价共10分,因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率不足100%,得8分,占本项12%。 9.绩效评价共8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得6分,占本项9%。 (三)效果:总分10分,得10分,占总指标10%。 履职效益共10分,得10分,占本项100%。 满分100分,共得90分,详见《农业局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 四、部门整体实现绩效目标与2018年度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的差异 2018年度财政部门下达的绩效目标主要由本单位申报,因申报不够精准,出现如下差异: 财政下达任务:核桃低产改造3万亩,施有机肥2165吨,实际完成2.87万亩低产林进行改造,施用有机肥料2163吨。 财政下达任务:森林资源保护70万亩,完成全县森林资源管护70.34万亩。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信息公开信息不够完善不够及时; 2、对政府采购预算不精准,在预算编制中未体现未来需要做的政府采购。 3、预算绩效执行不够完善、不够合理、不到位、不及时。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认真做好预决算的编制、公开工作。一方面把预算的编制与单位的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基础;另一方面要在预决算前,按要求认真编写公开资料,确保合理、完善、及时。 2、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做好采购项目的计划工作,做到计划与实际采购相符。。 3、加强预算绩效执行。认真学习省市县各级预算绩效相关制度文件,完善本部门相关制度文件,同时组织下属单位共同学习,并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同财政部门沟通,按时完成预算绩效各时段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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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林业局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子洲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局五年生态建设.pdf
2018年子洲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项目.pdf
2018年子洲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局退耕还林项目.pdf
2018子洲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林业局核桃低产林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