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乡镇/ 政府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局/ 工作情况/ 正文

【我来教你办】子洲县合作社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来大厅之前便可清楚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更好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从2022年1月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子洲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我来教你办》系列专栏,定期推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今天我们推出的是“子洲县合作社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子洲县合作社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一、适用范围

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

四、受理窗口

子洲县政务服务中心19号窗口

五、决定机构

子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六、申请条件

1、合作社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合作社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合作社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合作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合作社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七、申请材料

1、《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人审查材料-受理-审核-领证

九、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十一、咨询电话

0912-7225824

十二、办理地点

子洲县政务服务中心

十三、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附:子洲县合作社变更核发办事指南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