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榆林市商务局关于征选2025年榆林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文件要求,启动我市汽车、家电、手机数码、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类别
(一)汽车报废更新
1.补贴范围。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2.补贴标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
3.申领程序。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底内,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申请报废更新补贴,须开具报废车辆证明和新车购置发票。
(二)汽车置换更新
1.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
2.补贴标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带省厅正式印发后公布。购买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以及榆林市汽车消费券。
3.申领程序。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底内,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包括购车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收款账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转让车辆行驶证照片等。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账户。
(三)家电以旧换新
1.补贴范围。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2.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3.补贴方式。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底内,依托云闪付APP平台进行消费者资格认证后,发放消费折扣券,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采取领券立减方式补贴,收货地址应在榆林市境内。销售企业负责在云闪付APP平台提交家电补贴申请信息,经商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等相关信息审核后,向销售企业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四)手机数码购新补贴
1.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
2.补贴标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3.补贴方式。个人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底内,依托云闪付APP平台进行消费者资格认证后,发放消费折扣券,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采取领券立减方式补贴,收货地址应在榆林市境内。销售企业负责在云闪付APP平台提交家电补贴申请信息,经商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等相关信息审核后,向销售企业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五)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补贴范围。报废老旧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并购买电动自行车,给予一定补贴。新购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2.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补贴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再增加补贴1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
3.补贴方式。采取个人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店申请后补的方式,具体流程为:1.个人消费者将旧电动车送至参与补贴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由销售门店收旧折价(旧车折价双方按照市场价商定),拍照留存,将车架、蓄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报废回收处理。2.消费者在销售门店选购新车并现场通过支付宝平台享受补贴立减支付。3.销售门店开具发票,并将消费者旧车照片、车机号,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新车车机号,以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等通过支付宝平台上传至指定审核平台。4.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成后,由县市区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企业的银行账户。
(六)家装厨卫焕新
1.补贴范围。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活动参与企业应为个人消费者提供收旧拆卸搬运服务。
2.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上述16类商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3.补贴方式。依托支付宝平台分批次发放消费折扣券,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采取领券立减方式补贴,收货地址应在榆林市境内。销售企业负责在支付宝平台提交家电补贴申请信息,经第三方机构对消费者订单、支付发票、收货地等相关信息审核后,向销售企业账户拨付补贴资金。
二、活动要求
(一)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子洲县登记注册或实际经营,从事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家装家居厨卫产品销售的销售企业(含电商平台企业);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销售、回收、安装、售后等全链条综合服务能力;
2.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商品进购、销售、维修等各个环节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3.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同意配合云闪付APP及支付宝平台企业做好机具配备,并使用服务平台企业相关机具进行订单结算(此项对电商平台企业不作要求),并开具相应销售发票;
4.承诺在本次活动期间不涨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5.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同意做出诚信经营承诺,坚决抵制骗补、套补等行为;
6.同意且能够建立完整清晰、可追溯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并同意以最终审核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联系电话,订单信息、发票信息、销售额、补贴额及收旧信息等);
7.对因参与活动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造成资金损失的,同意由相关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二)参与活动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条件
1.在子洲县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回收网点在服务平台上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信息注册,具备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4.须纳入在服务平台统一管理,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和“互联网+回收”服务;
5.须对回收的废旧家电、电动自行车,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家电、电动自行车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三、申报材料
1.参加榆林市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
2.参与榆林市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
3.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5.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回收拆解企业不提供);
6.2022年以来“信用中国”诚信报告;
7.各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销售企业以旧换新活动方案。
四、报名方式
1.企业申请。拟参加榆林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在1月14日上午前,分类别将相关申报材料逐一盖章,并扫描为电子版,连同纸质版报送至子洲县工业商贸局办公室602室。
2.初审核查。由子洲县工业商贸局对企业报送材料和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市商务局。
3.复查审核。市商务局对报名企业资质进行复查审核后,列入参加榆林市消费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名单并公示。
五、有关要求
1、企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鼓励大型商场、企业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知晓度,调动消费积极性。
联系人:王心雨 联系方式:0912-7221313/15529791168
邮 箱:804580787@qq.com
附件:1.2025年榆林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
2.2025年榆林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
子洲县工业商贸局
2025年1月13日